“名律助万企”首站进沃特:以案破局解合同纠纷,法治护航企业发展

记者 赵讯
“没想到律师上门不仅讲法律条文,还能直接帮我们梳理诉讼证据链!”10 月 27 日,郑州沃特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郑州沃特”)会议室里,企业负责人拿着律师现场拟定的应诉要点清单,难掩激动之情。当天,河南广播电视台法治频道联合知名律所发起的 “名律助万企” 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正式启动,首站便聚焦郑州沃特与秦皇岛佰工钢铁有限公司(下称 “佰工钢铁”)的“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纠纷,通过 “现场普法 + 案例拆解 + 靶向指导”,为企业送上 “法治急救包”。

现场直击:企业遇困,律师 “把脉问诊”
活动现场,郑州市律师协会公益助企律师团首先围绕《民法典》合同编、《公司法》等与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内容展开宣讲。来自河南点石律师事务所的段胜亚律师,结合合同能源管理行业 “投资大、周期长、收益依赖履约” 的特点,用典型案例拆解企业常见的法律风险点,“很多企业签合同只关注价格、期限,却忽略了‘付款违约后果’‘检修责任边界’这些关键条款,等到纠纷发生才发现‘无据可依’。”
宣讲刚结束,郑州沃特员工便迫不及待提出企业当前的棘手问题:“2023 年底我们花 1.78 亿元从佰工钢铁买了两套发电机组,约定按月结算电费,可对方欠了 7382 万余元一直不付,现在反而起诉我们违约要解除合同,这该怎么应对?”

随着企业代表的讲述,这场纠纷的全貌逐渐清晰:2023 年 12 月,经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撮合,郑州沃特与佰工钢铁签订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郑州沃特购入两套运行中的发电机组后,需持续发电供应给佰工钢铁,运行前 4 年佰工钢铁按 0.19 元 / kwh结算电费,满4年后按0.16元/ kwh结算电费,且约定 “长期合作、按月结算付款”。截至 2025 年 8 月,郑州沃特除购置款外,额外投入维修费用 3500 余万元、人员工资 2100 余万元,累计投入达 2.34 亿元。然而,佰工钢铁仅支付至2024 年 10 月以前的 1200 万元发电效益款,2024 年 11 月至 2025 年 8 月的发电效益款分文未付,更让企业无奈的是,佰工钢铁在机组检修外检件未回停机后,反而向卢龙县法院提起诉讼,以 “停机导致合作终止” 为由,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设备,对自身拖欠款项的违约在先行为只字不提。

律师拆解:厘清焦点,给出应诉 “药方”
针对这一纠纷,律师团当场展开 “会诊”。 河南省级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专家成员、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刘伟律师首先明确案件性质:“这是典型的民事合同纠纷,核心焦点在于佰工钢铁主张解除合同、返还设备是否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他结合双方合同约定与履行情况,逐条拆解争议点。
刘伟律师则进一步补充,从履行义务先后顺序来看,郑州沃特全额支付合同资金、投入检修费用、人工费用保障机组安全供电已达20个月,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而佰工钢铁 “按月付款” 则是其核心义务,但其长期拖欠 7382 万余元款项的行为已构成根本性违约。
刘伟律师强调,本案主合同关于费用结算中的违约条款也有明确的约定,明确了“本项目效益分享按电费类别支付,甲方超过结算期30日历天未完成付款义务的,比照国家电网关于电费滞后支付相关的罚责执行”,庭审中需重点突出 “违约在先” 这一关键事实,故无论什么原因停机,佰工钢铁都无权以 “停机” 为由解除合同。

行业提醒:全链条风控,筑牢企业 “法治防线”
在为郑州沃特提供针对性指导的同时,律师团也以该案为样本,为在场企业普及合同能源管理行业的法律风控要点。段胜亚律师结合多年执业经验指出,此类项目风险高发于 “事前、事中、事后” 三个阶段:事前未充分评估合作方商业信誉,合同未明确违约后果;事中未及时留存履约证据,遇到拖欠款项未第一时间发函固定事实;事后应对纠纷时,核心诉求不明确、证据链不完整。
对此,他给出 “全链条风控建议”:事前签订合同要将 “付款周期、违约违约金计算标准、检修责任划分” 等条款标准化,必要时要求合作方提供履约担保;事中定期梳理付款记录、沟通文件,做到 “事事留痕”;事后一旦发生纠纷,先明确核心诉求,再围绕诉求整理证据,避免盲目应诉。

“企业是经济的细胞,只有筑牢法治防线,才能行稳致远。” 河南律师普法进企业系列活动发起人、媒体观察团成员赵迅表示,“名律助万企” 活动将持续走进更多企业,通过 “一案一策” 的精准服务,把专业法律服务转化为企业发展的 “安全感”。据悉,“名律助万企”活动并非一站结束,这仅仅是一个开始,后续活动还将建立 “企业法律需求库”,为企业提供 24 小时线上咨询、定期法治体检等长效服务,真正让法治成为企业发展的 “护航者”。
关于本案例的最终司法判决结果,河南法治报道“名律助万企”在后续节目中也将继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