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鸟驿站对消费者未出库取件罚30元以及代取罚100元,引巨大质疑,菜鸟称已整改

新识研究所 转载

2025-10-15 19:29

据界面新闻报道,近日,菜鸟驿站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快递服务中心张贴的一则“温馨提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该提示明确标注,未按规定出库取走快递的消费者将面临罚款,其中收件人本人未出库取件罚款30元,代取者未出库取件罚款100元,同时设置“举报奖励”,举报属实者可获20元奖励。

这一“罚款新规”曝光后,迅速引发消费者质疑:菜鸟驿站作为快递服务站点,是否具备对消费者进行罚款的权利?10月13日,菜鸟驿站官方客服工作人员回应称,已关注到相关情况,将立即派遣专员前往涉事站点调查,若调查确认“罚款提示”属实,将要求站点即刻整改。

与此同时,涉事高校及当地监管部门也迅速介入处理。四川大学锦江学院行政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已第一时间关注到学生反馈的相关问题,将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并协调处理;该校后勤保障处则明确回应,“已按要求让驿站整改,相关罚款提示已全部撤除,目前整改工作已完成”。当地邮政管理部门也明确指出,根据现有法律法规,菜鸟驿站作为快递服务点,并不具备对消费者实施罚款的权利,此类“罚款规定”缺乏法律依据。

公开信息显示,菜鸟驿站是目前国内规模较大的社区快递服务站,已覆盖全国100多座城市的数万个社区,主要为消费者提供快递免费保管、丢失包赔等服务,多数站点采用数字化取件码模式,快递送达后会向收件人发送取件码,指引消费者凭码取件。

从法律层面来看,菜鸟驿站的“罚款行为”与现行法规存在明显冲突。我国《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此外,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也指出:“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

目前快递行业对于包裹保管期限尚未有全国统一标准,不同品牌快递柜、快递服务站的规定存在差异,且保管期限设置处于动态调整中,多数服务点将免费保管期限设定在12小时至24小时之间。

此次高校驿站“罚款事件”也暴露出部分站点在服务管理中的不规范问题,未来如何在保障消费者权益与规范站点运营之间找到平衡,成为快递服务行业需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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