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村支书选举“入口关”:以征信与无犯罪证明筑牢廉洁根基
村级党组织是乡村振兴的“主心骨”,村党支部书记则是带领村民发展的“领头雁”,其品行、信誉与法治素养直接关系到村级治理的效能和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村党支部书记选举工作中,明确要求候选人出具征信报告与无犯罪记录证明,既是严守选举程序、筛选合格人才的关键举措,更是维护基层政治生态清明、保障村民根本利益的重要防线。
从征信报告来看,它不仅是个人信用状况的“晴雨表”,更能折射出候选人的责任意识与道德底线。一个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人,可能在经济责任、承诺履行上缺乏担当,难以赢得村民对其办事能力与公信力的认可。要求提供征信报告,就是要将“诚实守信”作为候选人的基本准入条件,杜绝因个人信用问题影响村级事务决策、损害集体利益的情况发生,让“靠谱”的人扛起带领乡村发展的重任。
从无犯罪记录证明而言,这是坚守法治底线、确保候选人政治清白的核心要求。村党支部书记作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力量,必须具备良好的法治观念和守法自觉,若存在违法犯罪记录,不仅不符合党员干部的基本标准,更可能在后续工作中损害党组织形象、侵犯村民权益。核查无犯罪记录,正是为了把好“政治关”“法治关”,确保选出的村支书能依法履职、廉洁奉公,真正成为村民信得过、靠得住的“当家人”。
乡村振兴离不开坚强的基层领导力量,而严格的选举准入机制是打造过硬基层队伍的第一步。要求村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出具征信报告与无犯罪记录证明,不是“苛责”,而是对村民负责、对乡村发展负责的必然要求。唯有从源头杜绝“有问题的人”进入村级领导队伍,才能让基层党组织始终保持先进性与纯洁性,为乡村振兴注入清正、务实、有力的动力,让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规范的治理中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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