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千元欠款撕破师徒情!极端要账踩维权“红线”
“师徒一场,竟因为1000块钱闹到法庭?”
近日,辉南县人民法院朝阳人民法庭调解的一起案件引发关注。曾经的师徒,因一笔拖延多年的欠款反目成仇,徒弟为逼债竟采取辱骂、骚扰家人等极端手段,最终从“讨债者”变成“被告”,这场由小额借款引发的风波,为所有人敲响了合法维权的警钟。
为逼迫刘某还钱,陈某的行为开始“越界”:通过微信、短信对刘某进行持续性侮辱谩骂,言语粗俗;更故意向刘某的妻子发送“刘某与他人存在不当关系”“长期拖欠他人借款”等言论,试图破坏其家庭关系施压。这些行为让刘某不堪其扰,夫妻关系也受到严重影响,精神备受煎熬。最终,刘某以名誉权被侵犯为由将陈某告上法庭,要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调解过程中,法官首先给陈某“普法”:“就算债权合法,也应当通过协商、诉讼等正规、合法途径解决。用侮辱、骚扰他人家庭成员的方式要账,已经涉嫌侵犯他人名誉权和隐私权,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法官也对刘某严肃指出:“拖欠借款本身就有错,作为师傅为人师表更应讲诚信,积极还款是本分,生活中也要洁身自好,不做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为自己和家人负责。”
一番法理与情理并重的劝导后,陈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向刘某道歉,并且以书面形式承诺不再发送不良信息;刘某也选择原谅,主动申请撤回起诉。这场撕破脸皮的纠纷,在法官的调解下画上了圆满句号
法官提醒,遇到债务纠纷,债权人应走合法途径维权,协商不成可起诉;债务人也要守诚信及时还款。别让“有理”因冲动变成“无理”,只有双方都守住法律底线,才能避免小矛盾演变成大纠纷。
文:辉南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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