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东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五项议案,此前被立案股民可索赔

雷达财经 转载

2025-08-26 23:28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8月25日,福能东方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福能东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下午3:00在东莞市万江街道新村新河路51号12栋601室福能厅以现场及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2日以电子信息等书面形式送达给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其中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董事4人,为梁江湧、詹长杰、曹丽梅、李正华,独立董事葛磊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会议,故委托曹丽梅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冼彬璋召集、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核定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等五项议案。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12月6日,福能东方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根据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403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天眼查显示,福能东方参与招投标项目11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8条,专利信息6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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