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解纷】法暖民心化纠纷 调解促和显担当

聚焦视窗 原创

2025-08-16 14:39

近日,辉南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用专业调解彰显司法温度,在维护金融秩序与保障群众权益间找到平衡点。

案情回顾

2024年4月1日,被告鲁某与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南县支行签订小额贷款额度借款合同,授信额度4.9万元,额度存续期72个月。当日,鲁某通过手机银行支用贷款4.9万元,约定贷款期限12个月,利息7%,还款方式为按周期结息到期还本,罚息利率按约定利率1.3倍计算(即9.1%)。然而,因生活原因,鲁某后续无力按期偿还贷款及利息,经多次协商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遂向样子哨人民法庭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法庭法官始终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 的原则,积极与双方沟通。法官一方面详细了解鲁某的生活困境与收入来源,体谅其还款压力;另一方面向鲁某耐心阐释不按期还款的法律后果,明确其应承担的责任,并表示借贷要以诚信为先。同时,法官将鲁某的实际生活现状如实告知原告,希望银行能给予一定的还款宽限期。

在法官的专业引导与温情沟通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鲁某需于规定日期内还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南县支行48948.13元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利息与罚息按合同约定从2025年3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此次调解既保障了金融机构的合法债权,也为暂时陷入困境的群众留出了合理的还款空间,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辉南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处理全过程,用细致耐心的服务化解矛盾纠纷,以公正高效的司法实践守护群众权益,为辖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

文:辉南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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