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护航营商 以“调”助企纾困

聚焦视窗 原创

2025-08-11 09:28

2025年1月1日开始,最高人民法院运行先行调解程序,案件受理后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对案件先行组织调解,引导双方协商解决纠纷。今年以来,长春铁路运输法院以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聚焦企业法治需求,用好、用实先行调解机制,高效解纷、精准服务,为企业提供法治护航。

(图片源于网络)

“法官,真的是太谢谢你们了。我们就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没想到真的把钱要到了,真是帮了我们公司大忙了。”收到欠款后的原告公司代理人激动不已。 近期,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受理一起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该纠纷系被告王某在车辆运输过程中,因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受损,保险公司核算后仅赔付85%维修费用。对于剩余15%免赔部分,原告某公司犯了难,明明有合同约定被告承担商品车承运期间所造成的损失,对方却拒绝履行。为维护企业利益,原告遂诉至长春铁路运输法院。 接到原告某公司起诉材料后,立案庭经过审查,确认符合起诉条件,立即予以立案。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及时启动了先行调解程序。经过调解员深入沟通,了解到双方有多年合作关系,被告因自身经济困难,导致无法及时支付诉请款项。为更好的构建营商环境,减少诉讼给民营企业和群众带来的诉累,调解员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反复与当事人沟通调解事宜,耐心听取双方诉求,以“背对背调解+面对面释法”的方式,向被告释明“恶意违约”的法律后果,也积极引导原告结合自身企业营业状况适当放缓收款日期。经过调解员的耐心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同意指定日期一次性将所欠款项给付完毕。为确保案结事了,承办法官和调解员对案件持续跟进,督促被告在履行期限届满后主动的履行了协议。至此,该起纠纷真正实现高效、实质化解。

(图片源于网络)

看似普通的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是长铁法院贯彻落实先行调解,以法治筑牢营商环境的生动写照。长铁法院受理长春市辖区货物运输、旅客运输、城市公交运输等运输合同纠纷,在审理该类运输合同纠纷中,认真研判运输合同的案件特征,针对司机常年在途、案件标的额较小等案件特点,通过线上调解、分期给付等方式最大化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合意,及时定分止争。今年以来,长铁法院已审结各类运输合同案件172件,通过先行调解的方式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意向,在被告履行后原告提出撤诉申请,以撤诉方式结案的37件;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以调解方式结案的60件,该类案件调撤率为56.3%。及时有效的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经济秩序的可持续发展。

今后,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先行调解力度,不断完善相关机制,为企业营造更加稳定、公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吉林经济高质量发展。

文: 长春铁路运输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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