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丨上街区应急管理局对五起违规作业典型案例作出行政处罚

正观上街 原创

2025-07-17 19:27

正观新闻记者 谢鹏飞


以案说法丨上街区应急管理局对五起违规作业典型案例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1

郑州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2024年4月1日,上街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生产车间正在电焊作业的工人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5天。

处理结果: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之规定,上街区应急管理局对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2

某装备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未复审从事特种作业案

2024年11月7日,上街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装备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1名特种作业人员2023年4月份入职,一直从事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检查时发现该同志的特种作业操作证2024年4月21日未进行复审。

处理结果:该装备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之规定,上街区应急管理局对该装备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3

某纸业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案

某纸业有限公司未对1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处理结果:该纸业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四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第(四)之规定,上街区应急管理局对该纸业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4

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案

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承包的砂浆车间,发生一起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公司未对从业人员有效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处理结果: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上街区应急管理局对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5

某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高处坠落一般事故案

某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在安装非机动车道人行出口的玻璃雨棚时,发生一起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导致发生事故,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处理结果:该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上街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1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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