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聆达补选监事,此前被调查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雷达财经 原创

2025-07-11 21:36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7月11日,*ST聆达发布关于补选监事的公告。

*ST聆达监事会前期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吕海龙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离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刘艳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2026年5月21日),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监事的任职规定。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资料显示,刘艳,199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金融学学士学位。2016年7月至2022年7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支行运营主管、业务发展部客户经理,2022年7月至今任金寨县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部工作人员。

刘艳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12月31日盘后,*ST聆达发布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据公告,*ST聆达于2024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1202400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天眼查显示,*ST聆达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9条,专利信息57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1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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