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丨郑州市某电子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正观新闻记者 谢鹏飞
2025年4月7日,郑州市上街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电子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2023年2月投入生产以来,编制的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不符合编制基本要求,未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处理结果:该电子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上街区应急管理局对该电子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特别声明
本文为正观号作者或机构在正观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正观新闻的观点和立场,正观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最新评论

打开APP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