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汇科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还面临受损股民维权

雷达财经 原创

2025-07-07 11:54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2025年7月4日,*ST汇科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据公告,*ST汇科于2025年7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501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雷达财经注意到,7月1日,*ST汇科发布关于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ST汇科于2023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保证金协议、表决权放弃承诺函、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控制权变更及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公告,淄博高新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国投”)拟分两次受让陈喆、马铮、珠海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公司6562.16万股普通股股份,占当时本公司总股本的20%,同时,自第一次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过户至淄博国投名下之日起至淄博国投认购的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登记至淄博国投名下之日或第二次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淄博国投名下之日的孰晚之日止的期间内,陈喆、马铮不可撤销的放弃其持有的剩余公司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自第一次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过户至淄博国投名下之日起,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淄博国投。此外,淄博国投拟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4633.76万股普通股股票。

淄博国投已于2023年6月14日按照《关于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约定完成了第一次股份转让第一笔转让价款第二期的支付,尚未取得有权审批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风险提示显示,本次交易涉及的第一次股权变动尚需淄博国投取得有权审批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待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第二次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尚需第一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且相关股份解除限售后,由交易各方另行签署;公司向淄博国投定向发行股票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淄博国投是否能取得有权审批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尚存在不确定性。自淄博国投支付上述价款以来,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未取得其他实质性进展,淄博国投未明确关于取得有权审批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的办理时限。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天眼查显示,*ST汇科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70条,专利信息264条,著作权信息55条。

特别声明
本文为正观号作者或机构在正观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正观新闻的观点和立场,正观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最新评论
打开APP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微信扫一扫
在手机上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