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老旧电梯迎“焕新”!每台最高补15万,操作指南出炉
中原网讯(记者 周星星)为切实保障居民乘梯安全,提升住宅小区宜居水平,郑州市积极利用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政策红利,全面推进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工作。2025年7月3日,记者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获悉,该局联合郑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印发《郑州市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更新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明确了更新范围、补助标准、操作流程等关键事项,为居民安全、便捷出行保驾护航。
核心政策:聚焦高龄电梯,每台补助15万元
《指南》明确,本次更新的重点对象是郑州市依法依规建设的住宅楼中,已办理使用登记、使用年限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老旧电梯,重点支持使用年限满15年(即2010年1月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的住宅老旧电梯进行更新更换(不含改造和大修)。符合条件的电梯,将按15万元/台的标准给予定额补助。同时要求,实施更新更换的单台电梯总投资须大于15万元。
责任主体:多元组织,有序推进
根据小区治理情况,《指南》规定了不同的实施主体:已成立业主组织(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由业主组织负责实施;未成立业主组织的,由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经业主表决同意,也可委托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具体实施。
资金保障:国债为主,多渠道补充
更新资金以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为主。符合条件的项目,业主可积极申报,按标准享受补助。超出国债补助部分的费用,将优先利用电梯残值补充。若仍有缺口,可依法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住房公积金,或通过业主自筹、小区公共收益等途径解决。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计划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需确保使用后该单元分账户余额不低于首期维修资金额度的30%。
实施流程:环环相扣,确保规范
《指南》详细规范了电梯更新的操作流程:
1. 政策宣传与摸底排查:各级住保、市场监管部门指导街道、社区、物业等,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政策,普及电梯知识,引导业主理性决策。同时,全面摸排符合条件的老旧电梯底数,建立台账和更新储备库。
2. 制定与公示方案:实施主体需制定包含拆除安装、安全评估、资金筹措、维保服务等内容的详细方案,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不少于5天,并解答业主疑问。房屋安全评估存在隐患的,必须先消除隐患才能更新。
3. 优选更新企业:市住保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建立电梯更新企业“白名单”。入选企业需具备A2级以上安装资质、注册资金超千万、成立5年以上、有良好业绩、承诺接入市物联网平台并加装电动车阻止器、有本地化服务团队且信用良好。“白名单”通过官网公布,供业主优先选用。鼓励选用提供整机质保和免费全包维保不低于5年的电梯品牌。
4. 业主表决:实施主体需组织至少3家企业比选,形成项目方案(原则上同一小区选用同品牌)。方案需经专有部分面积和人数“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且参与表决中专有部分面积和人数“双过半”同意。对未参与表决或缺席业主有明确的补充表决和计入多数票规则。
5. 签订合同与施工:表决通过后,实施主体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明确工期及延误罚则。施工企业须办理施工告知,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对居民生活影响。
6. 验收与登记: 施工完成后,需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实施主体组织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使用单位及时办理新电梯使用登记,更新96333应急处置中心信息,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7. 资金拨付:电梯交付使用后,更新企业凭检验报告、登记证、验收证明等,经实施主体同意后向住保部门申请拨付国债补贴。涉及维修资金的,按规向辖区管理机构申请。
8. 后期维保:更新企业在承诺的免费期内负责维保。免费期满后,使用单位应聘请有资质单位维保,鼓励优先选择原更新企业。支持探索“保险+服务”新模式。
保障措施:化解矛盾,强化监督
《指南》强调,在更新过程中产生异议的,业主应依法表达诉求,街道、社区、业委会等应及时调解。调解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同时,接受纪委监委、审计部门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