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正义有价”! 登封市出台见义勇为补充奖励办法
记者 袁建龙 通讯员 杜向东 N高红亮
日前,登封市见义勇为协会出台一项激励公民在紧急情况下“挺身而出、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维护社会正义”的政策。该政策一经推出,立即引发市民高度关注,大家纷纷为之点赞。
此政策名为《登封市见义勇为补充奖励暂行办法》,它是在《郑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平安登封建设的实际情况修订补充而成。内容涵盖总则、评定条件、评定组织、评定流程与职责、奖励程序、资金来源与管理、附则等七个章节,共15条(简称“补充奖励15条”)。
“补充奖励15条”奖励丰富。公民申报维护社会正义行为后,经初审、实地核查、集中评审、公示等相关程序,即可获得现金奖励,并被颁发“登封市正义公民”荣誉证书。奖励按行为价值分为三级,最低200 - 1000元,二级1000 - 3000元,最高3000 - 5000元,奖金以转账方式发放至受奖人指定账户。此外,奖励还可纳入“文明公民”积分,积分可累计,达到一定数额可兑换相应商品。
"出台这一补充奖励办法,主要针对未达法定见义勇为认定标准,但具有见义勇为性质的行为。例如,普通公民协助公安机关破案,提供重大破案线索;在非法定职责范围内,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挺身而出制止违法犯罪、抢险救灾、救助危难;辅警、保安等人员在非工作时间或休息期间,超出法定职责范围主动实施救助、预防或制止违法犯罪、抓捕逃犯等。总之,只要敢于见义勇为、勤于做好人好事、勇于为正义出手,就可获得奖励,真正做到让好人有好报,不让好人吃亏,确保正义不缺席。"登封市见义勇为协会会长弋群立如是说。
近年来,登封市将见义勇为工作纳入社会治理总体规划,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平安登封等重点工作同步推进,持续培植道德土壤,优化见义勇为环境,树新风、扬正气,以见义勇为精神推动社会治理和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自2021年4月至今,全市已评定见义勇为人员24名,其中河南省见义勇为英雄2人,郑州市见义勇为模范5人,市(县)级见义勇为先进个人16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