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赤壁赋》被人教版高一《语文》改错了一个字 | 豫记

豫记 原创

2025-06-27 12:00

苏轼的《(前)赤壁赋》,国人都很熟悉。人教版《语文(高一上册)》(2025年印行)中的《赤壁赋》选自《苏轼文集》(中华书局1986年版),但课文与源本中的文字却有一字不同:课文中的“而吾与子之所共适”,在《苏轼文集》中作“而吾与子之所共食”,即有“适”与“食”之异。

                 ▲人教版《语文(高一上册)》

首先还是要强调:不忠于源本,窜改文字且不加说明,很不严谨,很不可取。

那么,“适”与“食”孰是孰非?

所幸的是,东坡亲笔抄写的《赤壁赋》尚存于世(现存于台北故宫博物院),上面写的是“而吾与子之所共食”。白纸黑字,清清楚楚——这是最为直接、最为有力且无可辩驳的证据。

现在有了数字化技术,每个人都可以看到东坡的墨迹影像。但古人却没有这种幸运,即使是宋人,看到过东坡墨迹的人也寥寥无几。在转抄、翻刻过程中,难免出现讹误。实际上,南宋的时候,“适”与“食”之异已经出现。

笔者从十多种古籍文献及版本中检索到了《赤壁赋》,其中:《东坡集》南宋杭州刊本、《苏东坡全集》明成化本、民国时期国学整理社版、大东书局版均为“食”,另有一明刻本为“适”;《苏文忠公集》明嘉靖本为“食”,另一明刻本为“适”;《经进东坡文集事略》宋本为“适”;祝穆(1190—1256年)《方舆胜览》宋刻本和清抄本均为“食”;吕祖谦(1137—1181)《宋文鉴》明嘉靖本为“食”,四库本为“适”;谢枋得(1226—1289)《文章轨范》明刻本和日本安政本为“适”,四库本为“食”;《黄州府志》明弘治本为“食”,清光绪本为“适”。总之,“食”的版本多且早,“适”的版本少且晚。

关于“吾与子之所共适”中的“适”,《语文》释曰:“这里有享有的意思”。然而,训“适”为“享”并无其他用例,此前也没有这样的解释。

《朱子语类》载:“……而‘吾与子之所共食’,‘食’字多误作‘乐’字。尝见东坡手本,皆作‘食’字。顷年苏季真刻《东坡文集》,尝见问‘食’之义,答之云:‘如食邑之食,犹言享也。’史书言‘食邑其中’、‘食其邑’,是这样‘食’字。今浙间陂塘之民,谓之‘食利民户’,亦此意也。”祝穆(1190—1256年)《事文类聚》转录了这段话。

苏峤(南宋人,生卒年不详),字季真,东坡的曾孙。宋淳熙间官建宁知府,刻印《东坡别集》四十六卷。《直斋书录解题》云:“坡之曾孙给事峤季真刊家集于建安,大略与杭本同。”由此可知,苏季真刻印的《东坡别集》中此句亦为“吾与子之所共食”,朱熹(1130—1200)读到的版本也是“食”字。

训“食”为“享”,早已有之。《周易·泰卦》云:“勿恤其孚,于食有福。”程川(清初人,生卒年不详)《朱子五经语类》释曰:“于食有福。食,如‘食旧徳’之‘食’。《赤壁赋》:‘吾与子之所共食’之‘食’。”这里专门以《赤壁赋》中的“食”为例来疏解“食旧德”。《周易·讼卦》“六三”爻辞:“食旧德,贞厉终吉。”班固(32—92)《两都赋》也有“士食旧德之名氏,农服先畴之畎亩”之句。何谓“食旧德”?刘芳(453—513)《又议》曰:“《春秋左氏》说卿大夫皆得世禄。《传》曰‘官族’。《易》曰‘食旧德’,旧德,谓食父故禄也。”韩邦奇(1479—1556)《苑洛集》云:“食是享意,如‘食旧德’之‘食’。”用白话来说,“食旧德”就是享受先人积下的功德,亦即世袭祖辈所享受的待遇。也就是说,“食”是享受、享用、享有的意思。

《敬斋古今黈》:“东坡赤壁赋‘此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食’。一本作‘共乐’,当以‘食’为正。赋本韵语。此赋自以月、色、竭、食、籍、白为协。若作‘乐’字,则是取下‘客喜而笑,洗盏更酌’为协。不特文势萎薾,而又段络丛杂。东坡大笔,必不应尔。所谓‘食’者,乃自己之真味,受用之正地,非他人之所与知者也。今苏子有得乎此,则其闲至乐,盖不可以容声矣,又何必言乐而后始为乐哉?《素问》云:‘精食气,形食味。’启玄子为之说曰:‘气化则精生,味和则形长。’又云:‘壮火食气,气食少火。’启玄子为之说曰:‘气生壮火,故云壮火食气;少火滋气,故云气食少火。’东坡赋意,正与此同。”李冶(1192—1279)从协韵的角度分析认为,此字应该是“食”。如果是“适”,也勉强协韵,但文法紊乱。

何良俊(1506—1573)《四友斋丛说》:“苏长公《赤壁赋》‘……吾与子之所共食’,本作‘食’字,有墨迹在文衡山家,余亲见之,今刻本作‘适’,然‘适’字亦好,或长公自加改窜耶?然不可考也。”何氏怀疑,东坡自己改换了这个字,但没有任何证据,也无从考证。笔者以为,“适”虽然也说得通,就分析上下文意,“食”要好得多。

《御选唐宋文醇》:“轼手书帖:‘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食’,后人易‘食’为‘适’。……六识以六入为养,其养也,胥谓之‘食’:目以色为食,耳以声为食,鼻以香为食,口以味为食,身以触为食,意以法为食(具见《释典》)。故曰‘江上清风,山间明月’,耳得成声,目遇成色者,‘皆吾与子之所共食也’。易为‘共适’,意味索然。

当时有人问轼‘食’字之义,轼曰:如‘食邑’之‘食’,犹云享也。轼盖不欲以博览上人,故权辞以对,古人谦抑如此。”这段话中的问答,应该源自《朱子语类》,但原文说的是朱熹回答学生的提问,而不是有人献疑而东坡亲答。但其“易为‘共适’,意味索然”之说,让人深以为然。而笔者还以为,“共食”的除了“江上清风,山间明月”,还有下句中的“杯盘”之物。“客喜而笑,洗盏更酌。肴核既尽,杯盘狼籍”,紧接上句“吾与子之所共食”——从耳食清风、目食明月,到口食美酒、身食佳肴,顺流直下,天衣无缝,可谓神来之笔!

“适”本来没有“享有”之意,人教版《语文》强解为“享有”,这也说明“食(享有)”在这里是非常恰当的。

“而吾与子之所共食”中的“食”应为入声,与“适”音近,这应该是致讹的主要原因之一。

《苏轼文集》原本是对的,却被《语文》给改错了。

作者简介

盛大林

1968年生于河南信阳,1991年毕业于武汉大学。中华书局(澳门)有限公司总编辑。曾任濠江日报副总编辑、北京大学新媒体研究院研究员、河南日报评论员、河南电视台特约评论员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书法》等各大报刊发表论文、杂文、散文等3000余篇。曾获北京杂文奖一等奖、全国首届最佳时评评选二等奖、首届中国新锐媒体评论大奖银奖等。著有《网站首页——意见领袖是怎样炼成的》(新闻评论教辅)、《唐诗正本——大数据视域下的唐诗新考》(学术论文集)、《盛氏微言》(杂文时评集)等。
特别声明
本文为正观号作者或机构在正观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正观新闻的观点和立场,正观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最新评论
打开APP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微信扫一扫
在手机上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