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营山:电鱼者河畔受审 增殖放流弥补生态伤疤

快阅视界 原创

2025-06-16 21:18

日前,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黄渡镇人民政府,在黄渡镇流江河码头对王某非法捕捞案进行公开审判,庭审现场吸引了600余名群众前来聆听,让大家在家门口接受了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

2024年10月,营山县渔政执法人员巡逻发现,骆市镇某村村民王某在流江河黄渡段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鱼,现场缴获鱼类2.94公斤,其中包括黄颡鱼、乌鳢2个保护品种。经过公安部门立案侦查,认定王某非法“电鱼”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遂移交营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诉讼。

“我知道错了,今后一定深刻汲取教训,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法庭上,涉案人员王某如实供述了案件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最终,营山县人民法院判决非法捕捞案涉案人员王某以投放鱼苗的方式进行生态补偿,将价值3000多元的鱼苗投放至流江河黄渡段。

“此次巡回审判旨在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提高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意识,更好地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审判法官表示。

“每一条鱼苗都是对生态的弥补,希望大家都能从增殖放流行动中认识到保护生态的重要性。”营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对群众说。

“‘电鱼’是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捕捞方法,也是‘渔政亮剑’专项执法行动的重点打击行为。”营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该局加大执法力度,防范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规垂钓等违法行为。禁渔期间出动执法人员280余人次,开展执法巡查75次,共查处案件4起,查获涉案人员15人,罚款7500余元,有效保护了水域生态环境。(彭杰)

供稿:南充绸都在线全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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