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宣讲学习暨政企沟通会
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民营经济促进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正式施行之日。5月20日上午,南充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工商联联合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专题宣讲学习暨政企沟通座谈会。会议旨在深入宣讲和解读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帮助全市民营企业全面了解相关法规政策,并搭建政企沟通的平台,倾听企业诉求,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政企沟通座谈会现场 彭建强 摄
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熊建春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 当前,南充正围绕市委“1558”工作思路,以全力打赢经济发展“翻身仗”为统揽,加快建成省域经济副中心,奋力谱写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要通过法治手段优化营商环境、运用法治思维破解发展堵点、强化法治保障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民营经济与城市战略同频共振,才能实现争先进位、跨越发展。
熊建春强调,要打造公平竞争环境。法律第十条至第十五条明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等内容,发改、市场监管部门要牵头清理废除歧视性政策,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回头看”机制,确保招投标、政府采购“零门槛”,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中,不得设置歧视性条款排斥民营企业。商务部门要牵头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确保交易公开透明。财政部门要推动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提升容忍度,引导银行机构开发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税电指数贷”等金融产品,打通民营企业融资“最后一公里”。
要打造高效政务环境。行政审批部门要牵头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扩大“免申即享”清单,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坚守“权益保护”底线,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要严查违法行为。法律规定,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纪委监委要严肃查处在管理、检查、服务企业过程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行为,作为“污点”记入廉政档案。要对干预招投标、违规查封等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法院、检察院、司法、公安等部门要开展企业产权及企业家权益专项治理,切实规范涉企行政执法。
要建设“清廉民企”。以《民营经济促进法》《四川省民营经济人士践行“两个健康”倡导清单》《四川省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试行)》为指引,开展党建引廉、文化倡廉、制度护廉、诚信守廉、反腐警廉,引导机关干部、民营企业家学法、知法、守法,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新型政商关系。
全力构建民营经济法治化发展新格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协调联动,将民营经济促进法纳入年度普法和“八五”普法重点,开展“法律四进(进机关、进商会、进园区、进企业)”“法治大讲堂”“典进民企”等丰富多样的宣讲活动。要强化舆论引导,用好线上线下融媒体平台,对民营经济促进法开展多维度宣传。要分层分类培训,针对涉企执法单位、科室、民营企业负责人等重要群体开展精准解读,让法治的力量深入人心。
会议现场 彭建强 摄
新颁布的《民营经济促进法》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注入了新动能。会议号召全市民营企业要深入学习领会法律精神,积极参与政策落实,为推动南充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黄映,市发改委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蔡宗逾分别主持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会议并讲话。他们强调,要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听取法律专家解读现场 彭建强 摄
会上,法律专家就《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从法律的总体目标、核心内容,以及如何更好地落实法律精神等方面进行了深入阐述。
在政企沟通环节,来自各行各业的民营企业代表踊跃发言,畅所欲言地阐述了当前面临的困难和诉求。另有企业代表呼吁,尽管《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了在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民营企业公平待遇,但在实际操作中担心一些不平等对待的情况出现,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进一步推动法律落地见效。
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负责人现场给出了具体解答和回应。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健全政企沟通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此次座谈会充分体现了政府服务意识的不断提升,彰显了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决心和行动。下一步,南充市将继续加强政企沟通,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生态,进一步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商协会代表,民营企业家代表,个体工商户代表,律师代表等参加会议。(文:彭建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