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市场在城乡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明斋观察 原创

2025-05-07 11:20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这个要求当然包含“紧紧围绕使市场在城乡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这一含义。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十多年来,虽然十几个中央一号文件始终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持续加大支农惠农力度,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主要原因就在于没有通过深化改革使市场机制在城乡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政府也没能在此基础上更好发挥作用,或者说是政府发挥的作用并没有真正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为基础。要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通过实质性的改革消除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真正使市场机制在城乡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让生产要素按照效益最大化原则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政府在市场机制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上更好发挥作用。

人民群众的愿望就是政府的努力目标。人上一百,形形色色。中国有14亿人,有的城市居民想下乡,有的农村居民想进城,理由各种各样,并且在不断变化中,有些进了城的农村居民想回乡,有些下了乡的城市居民又想回城。这些形形色色且不断变化的想法、愿望很难及时统计并由政府作出符合所有城乡居民实际愿望的决策。因此,什么人什么时候该进城,什么人什么时候该下乡,应该让城乡居民根据自己的利益和兴趣自主决定,政府根据城乡居民的自主决定制定政策并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才有可能符合所有城乡居民的愿望。

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是产权清晰,产权不清晰生产要素就不可能按效益极大化原则自由流动,整个经济的运行效率就会大打折扣。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之所以长期得不到根本解决,除了城乡二元体制阻碍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以外,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不到位,农村产权没有真正明确到集体成员个人是另一个重要原因。改革开放以来,不少农民进城务工经商,有的成为小老板甚至大老板,在城市有稳定就业且买有住房,全家在城市居住,很少回农村老家甚至长年不回农村老家,承包地已经流转给他人耕种,农村住房包括宅基地长期闲置,但他们仍然不愿意把户籍从农村迁往城市,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村集体经济改革滞后,集体产权没有明确到集体成员个人,因而无法变现,形成大量的城乡二元家庭。一方面,虽然农村承包地已经流转给种地大户耕种,但并没有实现真正的“耕者有其田”,种地户还要付给承包户每亩每年1000元左右的耕地流转费,不仅大幅度增加了种地成本,也制约种地户对耕地的长期投资,客观上导致对耕地的掠夺性经营,不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已经进城的农户不能把农村的利益变现,不利于他们在城市安家,他们不愿意把户籍迁往城市,还时刻牵挂着农村的那点利益,也不利于他们尽快融入城市,及早成为真正的城市居民。因此,要持续提高城市化的水平和质量,在此基础上推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就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下决心深化农村产权改革,真正把农村集体产权明确到集体成员个人,把产权不明晰的旧的集体经济改造成为产权明晰的新型集体经济,为市场在城乡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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