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新规,13省134个统筹区实现定点零售药店“无码不结”
2025年2月5日,国家医疗保障局正式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结算药品追溯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医保部门落实两定协议要求,自4月1日起,在销售医保药品时必须采集并向当地医保信息平台上传追溯码,在5月1日、6月1日、7月1日起分等级逐步推进定点医疗机构全流程记录药品追溯码,实现“应采尽采、依码结算、依码支付”。
在各级医保部门创新探索、密切配合下,截至4月16日已有山东、河北、山西、内蒙古、上海、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广东、海南、贵州、青海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34个统筹区实现定点零售药店“无码不结”,其中河北、内蒙古、上海、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海南、贵州、青海11省级医保部门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域范围内全面实现定点零售药店“无码不结”。
下一步,国家医保部门将全力推动其他地区落地相关政策,为维护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已实现定点零售药店“无码不结”的地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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