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因美连续3日融资净偿还累计7567万元,或还因信披违法被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2025年4月21日,贝因美融资买入9278.73万元,融资偿还1.28亿元,融资净偿还3560.84万元,连续3日净偿还累计7566.52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4月16日,贝因美发布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贝因美、谢宏、金志强、包秀飞、陈滨、李志容、张洲峰: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公司收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述事项导致公司定期财务报告披露不准确;二是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控股股东2021年和2022年分别占用公司资金3091.66万元和1693.55万元,上述资金在当年内归还公司;三是公司对广西全安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财务资助事项未及时审议并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第二十三条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你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
雷达财经注意到,3月14日,贝因美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民事裁定书的进展公告。
贝因美于今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函告,贝因美集团于近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2025〕浙01执444号)、《执行裁定书》(〔2025〕浙01执444号)。
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日、2023年12月7日、2024年9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根据杭州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3〕浙01认港3号)、《财产保全通知书》(〔2023〕浙01认港3号、〔2023〕浙01执保278号),贝因美集团持有本公司的4.42万股和前期已质押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的3696.97万股被杭州中院司法冻结,贝因美集团持有本公司的2833.16万股被杭州中院轮候冻结。
近日,依据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3)浙01认港3号裁决书,因被执行人Beingmade Health Management Corp.、贝因美控股(国际)有限公司、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FNOF Treasure Train Limited向杭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人民币1.98亿元及债务利息,执行费为人民币26.5万元。
贝因美称本案件的执行对本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直接重大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各项业务均有序开展。
相关被冻结股份若被法院强制执行,可能引发贝因美集团的后续被动减持,非其主观意愿的行为。法院强制执行引发的后续权益变动存在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督促相关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天眼查显示,贝因美参与招投标项目7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3380条,专利信息73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