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工业四一六医院因违反医疗规范被行政处罚
截图来源于华夏健康网健康领域专栏创作者《爱健康》
来源|爱健康
编辑|张泽明
据网上公开信息显示:成华区卫生健康局近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成华卫医罚〔2025〕102号),对核工业四一六医院在诊疗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该处罚决定于2025年2月11日正式生效。
经调查,核工业四一六医院在医疗活动中存在以下问题:
1. 手术知情同意书未提及替代治疗方案,未充分保障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2. 术中变更手术方式未与患者家属进行书面告知,违反医疗操作规范;
3. 病历书写不规范,存在记录不完整、不准确的情形。
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保障患者知情权)、第十五条第一款(规范病历书写)及《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范诊疗操作流程)的相关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第(四)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成华区卫生健康局强调,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守医疗法规,完善诊疗流程,切实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本次处罚旨在警示医疗卫生机构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医疗行为,防范医疗纠纷。下一步,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推动医疗服务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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