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永悦实控人解除留置,公司已被罚受损股民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2月24日,ST永悦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解除留置的公告。
公告显示,ST永悦于2024年11月24日披露了《永悦科技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留置并立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翔被盐城市大丰区监察委员会留置和立案审查。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华英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由盐城市大丰区监察委员会签发的《解除留置通知书》,决定对陈翔解除留置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翔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正常履职,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董事会运作正常,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8月15日,ST永悦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ST永悦重大合同临时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二、ST永悦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监管部门决定:一、对ST永悦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三百万元罚款;二、对陈翔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零五十万元罚款;三、对朱水宝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四、对徐伟达给予警告,并处以七十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天眼查显示,ST永悦成立于2011年,江苏华英企业管理成员,位于江苏省盐城市,是一家以从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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