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雪场意外酿纠纷,责任界定尘埃落定
记者 袁建龙 来源 登封法院
近日,登封市法院对一起滑雪场侵权纠纷作出判决,引发社会关注。事发当时,胡某正在雪道上驰骋,马某却如脱缰野马般从后方疾驰而来,由于速度过快难以刹车,致使胡某腰部遭受重创,经诊断为椎体左侧横突骨折,伤痛给胡某的生活和工作带来极大不便。
法院审理查明,马某作为滑雪新手,本应谨慎选择初级滑道循序渐进,却贸然挑战不匹配自身能力的雪道,且在滑行中未能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临危时又缺乏有效的刹车和避让技巧,其鲁莽行为无疑是引发此次事故的关键因素,理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而滑雪场虽设有安全警示标识,却在关键的滑道区分、新手引导以及安全告知环节存在明显疏漏,未能给予滑雪者充分的安全保障。事故发生十几分钟后工作人员才姗姗来迟,错失了宝贵的救助时机,滑雪场的管理失职与胡某受伤之间存在着不可忽视的因果关系,难辞其咎。
综合考量双方过错程度,法院最终判定马某承担 70%的赔偿责任,滑雪场承担 30%的责任,后者投保的保险公司将在责任范围内对胡某的损失进行赔付。
这一判决结果犹如一记警钟,不仅为受害者胡某讨回了公道,也为滑雪行业的规范运营和安全保障敲响了警钟,更为广大滑雪爱好者在维护自身权益时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督促各方在追求冰雪运动乐趣的同时,筑牢安全防线,避免类似悲剧再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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