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之迹”第八弹【随兴而书/偶然欲书/援笔即书:题札篇】
这个讨论的话题有很深的书法创作涵义。
———“随兴而书”
———“偶然欲书”
———“援笔即书”
首先,它牵涉到书法创作的主、客体关系问题。我们过去是写毛笔字,名人字画。只要是前辈名家,敷衍应酬之作也为时所珍。所谓“书以人重”:“书”作品高下优劣不重要,“人”名望年龄要重要。尤其是书法市场,第一是人品贵重,“苟非其人虽工不贵”(欧阳修语)。
再往后,则是从人之品性转向人之地位头衔,官做得大,或主席理事,都是重“人”不重“书”。但“王侯卿相,宁有种乎”。官位再大,名位再高,作品不行还是不行。
四十年改革开放,书法进入“展厅文化”时期。尽管现在大家都痛批“展览体”;但它的最大功劳,就是不“以人定书”。作品选上后就是个独立的存在。背后这个“人”是高官名家?还是贩夫走卒?德高望重的前辈?学富五车的教授?一律平等。由“书作”即客观的“物”决定而不是资历地位官职的主观的“人”决定。
于是,就有了“展厅文化”和它在选拔新进时相对的艺术公平公正性,以及当然也比较负面装腔作势的“展览体”。得耶失耶?终不易轻言之。
但以作品定终身,又使书法艺术创作转变为他人之学而不是为己之学,“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荀子语),为参展获奖机遇,不择手段,看评委组办方一直低眉顺眼卑躬屈膝,“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其创作心态与创作价值取向,肯定是委屈自己而奉迎时尚的。
于是,书法所依凭的人人可为之的自然书写,收放自如的性情;变成了小媳妇见公婆,战战兢兢,生怕出错。客体强势规则(书展)严重控制了本应自由的弱主体(书家)。
当今有没有可能产生一种仍然如古人那样专注于弘扬主体性情纵横恣肆的创作形态?
在书家能够饱读诗书信口拈来,知道写什么(而不是抄什么)的情况下,只要能自如地掌控每一件书法作品的形式卷面和技法施展的品质,那么,不小心翼翼预作繁琐准备,“随兴而书”、“偶然欲书”、“援笔即书”却是个可以达到的新的创作境界。
——随兴的“随”,
——偶然的“偶”,
——不笔的“援”,
都不是事先知道的。过去中国画有“九朽一罢”(循序)和“破墨而成”(随机)两种方法过程。书法家张扬主体,与自由挥洒、灵犀一闪、天外飞仙的超常发挥,才是在“展厅文化”时代高压下自我适应自己革命自我放飞的一种有效的途径。既然“展厅文化”在今天时代发展中是一个无可阻挡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趋势,而且总体上看,它明显是“利大于弊”,可取之处远大于可弃之处;那么我们只能在顺应时代的过程中协调、改进、配适之。
——零牋残楮,纸角边条;
——剩墨秃笔,顽石破盂;
——乘兴欲发,“好书数行”,
偶尔兴到,仍能在瞬间电光石火吞吐之间,“挥毫落纸如云烟”。谁不曰乃人生快事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