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专题新闻发布会③ 郑州航空港区在企业保障方面采取的措施?

郑州日报 原创

2024-12-23 12:40

记者 刘凌智

12月23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题新闻发布会,并公布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优化营商环境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于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该《办法》分为八章共一百条,内容丰富,政策性强,主要从市场环境、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五大方面,为郑州航空港区描绘了一幅全新的发展蓝图。

在发布会上,对于郑州航空港区在企业服务方面采取的措施,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晓娜进行了介绍。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畅通企业反映问题渠道、规范投诉办理程序,引导涉企矛盾纠纷在法治化轨道上得到及时高效解决,更好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航空港区党工委、管委会依据《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借鉴先进地区经验,设立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受理对全区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其他具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损害营商环境的违法行为的投诉。任何单位和个人,只要是合法合理、对港区营商环境有帮助的意见,都可以向我们反映。

投诉监督中心始终以办理质效和群众满意为目标。在投诉响应上,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行“专窗、专员、专线、专号”受理投诉,提供12309热线电话(分机6转14)、电子邮件、微信公众号、来信来访等多种渠道,24小时向社会提供“一站式”服务。收到投诉材料后1个工作日内录入,3个工作日内审查。

在诉求处理上,投诉监督中心受理后,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将投诉事项转有关单位处理。紧急投诉事项优先处理,当日研判、当日分流。承办单位收件后7个工作日内程序性反馈投诉人,22个工作日内办结,重大疑难复杂事项不超过60个工作日。

为保障诉求及时响应和高效处置,我们通过检察法律监督、行政执法监督、纪检监察监督联动,确保各投诉承办单位、协同单位高效办理,实现转办必督、办结必访、违法必究,及时回应投诉人诉求和关切,坚定市场主体在港发展信心。

如对一起刑事“挂案”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投诉,督促相关部门10日内办结,为企业发展卸下包袱,并以此为契机排查涉企“挂案”20余件,相关单位全部清理。

如某入区企业因土地手续不完备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投诉监督中心了解情况后,由检察院调查核实并组织专家论证、公开听证,督促相关部门加快手续办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企业得以解困,专注研发生产。

同时,区检察院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工作联系点,针对企业诉求,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权利人保护库,让权利人不用另行起诉就能快速获得赔偿,已为企业追赃挽损1500万余元,不断深化新质生产力保护。

“投诉监督中心重在监督规范涉企执法司法行为,努力提供更优法治服务。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办法》,推动形成‘随叫随到、不叫不到、说到做到、服务周到’的政企关系,助力打造航空港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郑州航空港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晓娜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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