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东方被立案后股价累计下跌超23%,受损股民或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2024年12月18日,福能东方股价报收于6.23元,跌额0.02元,跌幅0.32%,交易总金额2.91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12月6日,福能东方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根据公告,公司于该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403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被立案以来,截至12月19日中午,股价累计下跌23.75%,跌额1.94元。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雷达财经注意到,5月27日,福能东方发布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万江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分别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市超业精密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业精密”)向工商银行申请1亿元敞口授信、向中信银行申请1亿元敞口授信、向中国银行申请2亿元敞口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尚在公司审批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因此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天眼查显示,福能东方经营范围包括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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