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亿承兴系诈骗案京东无责,湘财证券被判56%债务责任不服将上诉
曾引发市场广泛关注的300亿承兴系诈骗案余波未平,在主谋罗静2024年初被终审判处无期徒刑后此案并未就此画上句点。
根据法院调查,2015年2月至2019年6月,由罗静实际控制的中诚公司、承兴公司、康安公司等承兴系公司,利用其与苏宁、京东开展采购业务的供应链贸易背景,私刻两家公司印章、伪造合同,通过虚构应收账款债权,以转让及回购等方式向湘财证券、云南信托等公司融资。
2024年初,罗静因犯合同诈骗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终审判处无期徒刑。而原本同为受害方的金融机构对簿公堂,媒体报道又将其中的湘财证券指向是罗静“同谋”,这让该案再度引发市场和监管关注。
12月3日,湘财证券与云南信托间的诉讼有了新的进展,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再度将公众视线拉回这起诈骗案。
根据一审判决,作为被告之一的中诚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云南信托分别支付1.492亿元和1.937亿元的回购价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同时,同为被告的湘财证券对中诚公司负担的上述债务分别承担56%的补充责任。
湘财证券对这一判决表示不服,并计划提起上诉。公司坚称,在罗静案中,刑事判决书未认定湘财证券及其工作人员参与合同诈骗,也未认定其与中诚公司和罗静有串通合谋欺诈行为。湘财证券认为自身仅作为代销机构,已尽到了适当性义务,不存在重大过错。
此外,在这起诈骗案中,京东因被伪造合同而“躺枪”,但经过多年诉讼,终于在2024年8月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处理,维持一审判决结果,认定京东无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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