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啸虎连续发文“开炮”,月之暗面纠纷几大疑问待解

三言科技 原创

2024-12-05 23:33

朱啸虎不再沉默,终于“开炮”。

月之暗面创始人杨植麟和联创兼CTO张宇韬被循环智能时期投资人提起仲裁的消息,已传出快一个月了。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称,有知情人士表示,此次仲裁申请可能缘起于在尚未拿到循环智能几个投资方的同意豁免书之前,杨植麟和张宇韬等人就已启动融资并创立月之暗面,而同意豁免书迟迟未签,很可能来自几家循环智能的投资方,对循环智能后来在月之暗面所占的股比不满。

但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循环智能几个投资方针对的或许并非杨植麟和张宇韬,而是已经从金沙江离职,且与月之暗面“关系密切”的张予彤。

今天,金沙江创投主管合伙人朱啸虎在朋友圈两次发文回应仲裁案,并将矛头直指张予彤。

凌晨,朱啸虎在朋友圈转发《写给创业者:从月暗仲裁案,学价值1亿美金的教训》一文并写道:

事实其实非常简单:

1) “月之暗面”本来就是循环智能内部已经开发2年的项目;

2) 分拆到今天依然没有得到循环智能股东决议的签字,根本不只是豁免的问题,董事决议一直拖到分拆大半年后今年1月才签字,但因为某董事(张予桐)隐瞒自己重大的利益冲突也可以被认为无效;

3)张予桐(彤)向基金合伙人,其他循环智能投资人/股东故意隐瞒并欺骗自己在新拆分的公司有巨大的免费股份(900万股,相当于初始股份的14%,远超孵化月之暗面2年的母公司循环智能拿到的9.5%)的事实,违反了基金合伙人对LP的受托责任,也违反了公司董事对股东的受托责任,而被金沙江解雇。

朱啸虎补充道:“这个案例确实值得成为中国创业风险投资史上的经典案例:如何合法合规的分拆公司;fiduciary duty受托责任是投资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无论是GP对LP的受托责任还是董事对股东的受托责任。

国资投资人的评论:“如果这件事发生在国资基金,第二天就会被经侦带走。”

之后,朱啸虎再次在朋友圈发文:“虽然我们对大模型有不同的理解,但是我们愿意豁免Kimi,张宇韜以及月之暗面公司,支持年轻人追求AGI梦想,在张宇韜全职加入月之暗面的补偿上没有分歧。但是这个支持不代表可以容忍违背商业伦理道德甚至法律!我们完全不理解Kimi为什么一定要绑定张予彤,一个有严重利益冲突,并且违背受托责任,还一直不承认加入月之暗面的人?”

而在朱啸虎早上发朋友圈炮轰张予彤一事被媒体广泛报道之后,有很多人开始在一些群里转发这样一条对朱啸虎充满质疑,并将小红书拉下场的消息,如下图:

该消息中不仅质疑了不看好大模型的朱啸虎现在说月之暗面是智能循环的内部项目,还把“小红书是金沙江目前最赚钱的项目”拿来为张予彤邀功。

甚至称朱啸虎“把媒体当枪使还是很有一套的”,故意泄露仲裁消息是第一步,现在圈地和谈利益冲突是第二步。

朱啸虎刚炮轰了张予彤,就有人拿小红书来做文章,为张予彤站台。但月之暗面和张予彤本人至今仍未发声。

事情的真相还未浮出水面,但我们可以就双方的争议讨论几个问题。

1、月之暗面是不是之前的内部项目

质疑朱啸虎的观点是,朱啸虎从来不看好大模型,甚至不投大模型,现在却说月之暗面是智能循环的内部项目。

但这种质疑是不成立的。

此前,网易科技《态度AGI》栏目对话朱啸虎时,问到金沙江最近有投哪些项目吗?看好什么方向?

朱啸虎表示,金沙江一直比较聚焦,一方面是AI应用的软件,另一方面是消费。

月之暗面虽然是大模型公司,但其产品KIMI也算是一个AI应用。

资料显示,月之暗面的核心团队中,“战略及投资负责人”是金沙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人杜頔康。

不过金沙江官网团队已经没有杜的名字,杜頔康上个月最新公开露面的身份是“月之暗面合伙人兼行业生态负责人”。也就是除了张予彤疑似加入月之暗面,又一位金沙江合伙人加入月暗了,而金沙江创投又是循环智能的投资方之一。说明了月暗与循环智能关系之紧密。

此外,朱啸虎在朋友圈转发的《写给创业者:从月暗仲裁案,学价值1亿美金的教训》一文中写道:“据圈内人士透露,杨植麟出去创业的时候,直接给了循环智能接近10%的股份,循环智能到现在都是月之暗面的最大股东之一。”

循环智能创办于2016年,很早就在做AI,现在做行业大模型和会话智能产品。虽然月暗2023年才成立,但与循环智能的底层技术应该是相通的,有高管出来创业,如果拿走了之前产品的代码,就看循环和投资人这边是否较真,或者有没有产品专利之类。

就看有没有证据,法律是否保护代码和产品的知识产权,才能决定kimi是否属于之前公司的内部项目,找几个关键程序员出来作证或内部聊天记录应该不难。

2、小红书是谁投的?

金沙江是小红书的早期投资人之一,A轮、B轮、D轮都投了小红书。2023年,朱啸虎曾表示,目前小红书是他收益最高的项目。

但朱啸虎在这里代表的是金沙江创投,而不是他个人。朱啸虎的名气大,观众也感觉金沙江就是他的,理解为他投了小红书在所难免。

多家媒体曾报道,小红书是张予彤投出的经典案例之一。

2013年,金沙江创投主管合伙人林仁俊与当时还担任金沙江创投管理合伙人的张予彤发起一个斯坦福创业比赛。20多个项目中,金沙江创投只投资了毛文超的小红书。

说小红书是张予彤投的,不为过。

值得注意的是,朱啸虎上个月底带着美元基金投资人参观了小红书总部。
看似小红书跟月暗纠纷毫无关系,随着朱啸虎和张予彤矛盾升级,演变为金沙江的内斗,涉及张予彤在投资小红书上的利益分配,据报道张与金沙江还未谈妥。如果争论结果是小红书不是张投的,张就拿不到这个钱了。
3、张予彤有没有加入月之暗面?
事实上,早在今年4月,张予彤从金沙江创投离职后,就传出张予彤离职后可能加入月之暗面的消息。
不过,当时月之暗面曾回应媒体表示,张予彤并没有加入“月之暗面”。
但暗涌Waves报道称,投资圈早众人皆知,张予彤早已深度参与了Kimi的运营,不仅限于融资,还包括人力等方方面面。尽管截至目前,Kimi官方的对外表述依然停留在“仍未加入”。
如果加入,代表有利益冲突。
4、张予彤有没有违反基金对LP的受托责任,具体是什么责任?
一般说来,在合伙制基金中,为避免信息不对称等风险,GP应该向LP提供充分、准确、及时的信息,确保LP了解基金的运营情况、投资项目、财务状况等,避免隐瞒重要信息‌。GP不能为了自身利益而损害LP的利益,不能进行欺诈或隐瞒重要事实。
此外,一般情况,合伙人在被投公司或相关企业里有利益,是不被允许的。
从朱啸虎的指责来看,他认为张予彤隐瞒了重要事实,即张予彤向基金合伙人,其他循环智能投资人/股东故意隐瞒并欺骗自己在新拆分的公司有巨大的免费股份(900万股,相当于初始股份的14%),损害了LP的利益。
如果张确实持有新拆分公司月暗股份,可能是代持形式,据悉月暗的合伙人之一是张的老公。
接着是隐瞒利益冲突情况下,决定了拆分决议签字是否有效的问题。若无效,则拆分不成功,金沙江应该在月暗公司持股。
5、接下来事件走向如何?
朱啸虎的最新表态看,豁免kimi没问题,但朱认为张予彤有违商业道德,不可容忍。接下来可能以小红书利益分配为条件,让张予彤放弃全部或部分月暗股份,给到金沙江等申请仲裁的循环智能股东们,然后在分拆协议上签字。
据了解,朱啸虎提出月暗与张予彤做“切割”,就可以和解,但对方不同意,所以继续打官司。
但这目前毕竟只是朱啸虎的一面之词,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是“离婚后发现一方隐瞒了婚内财产”,还是“一方离婚后赚钱了,另一方来要钱了”的故事,还需要时间来解开谜底。
此次事件,朱啸虎已经火力全开,张予彤会如何还击呢?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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