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人鸟控股股东未完成增持被监管,预处罚已下达股民可索赔

雷达财经 原创

2024-11-28 14:25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2024年11月27日,贵人鸟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该日,贵人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对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泰富金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富金谷”)作出的《关于对黑龙江泰富金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94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经查,泰富金谷存在以下问题:

根据贵人鸟于2023年4月及后续披露的相关公告,泰富金谷承诺增持贵人鸟公司股票。截至目前,泰富金谷未完成该股票增持承诺,已构成《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号)第十五条所述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号)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福建监管局决定对泰富金谷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泰富金谷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泰富金谷应在收到本行政监管措施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并向福建监管局报送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贵人鸟称本次行政监管措施系对公司控股股东出具,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9月11日,贵人鸟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贵人鸟及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齐齐哈尔市荣鼎粮食有限公司等公司为贵人鸟的关联法人。二、贵人鸟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三、贵人鸟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福建监管局拟决定:1.对贵人鸟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2.对李志华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1250万元,其中对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50万元,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900万元;3.对周文凤给予警告,并处以140万元罚款;4.对张翼给予警告,并处以140万元罚款。

天眼查显示,贵人鸟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59条,专利信息600条,著作权信息1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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