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对外担保金额远超净资产,已被罚受损股民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11月22日,格力地产发布关于公司拟向重庆两江公司提供反担保并拟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格力地产拟将持有的上海海控保联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海控合联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海控太联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三亚合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重庆两江100%股权及公司相关对外债务,与海投公司持有的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进行资产置换,资产置换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补足(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截至本公告日,重庆两江存在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除本次交易置出公司外)融资提供抵押担保的情况,抵押物为重庆两江房产和土地,担保总额27亿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重庆两江将成为海投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的关联方。为保障公司的资金安全和融资能力,公司与海投公司及重庆两江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担保安排协议》,各方同意重庆两江提供的上述抵押担保在重庆两江交割至海投公司后继续保持有效;自重庆两江交割至海投公司之日起9个月内,如出现上述抵押担保对应的主债权到期后续期或另签协议等情形,重庆两江同意继续为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上述27亿元担保总额的担保;如出现公司偿还债务或置换担保物等情形,并经各方协商后确认无需重庆两江继续提供担保的,则担保总额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自重庆两江交割至海投公司之日起,公司向海投公司支付担保费,担保费用为主债权金额乘以担保费率,担保费率参照市场行情且不超过0.5%/年,不足一年部分按实际担保天数/360*0.5%计费。
就重庆两江提供的上述抵押担保,公司拟向重庆两江提供反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反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自重庆两江交割至海投公司且重庆公司实际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算至重庆两江担保责任期限届满为止。
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就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向其支付担保费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辉、齐雁兵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述提供反担保及支付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重庆两江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继续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公司向海投公司支付担保费的费率系参照市场行情确定,符合相关规定和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反担保系就重庆两江为公司担保拟提供的反担保,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格力地产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5.91亿元(不含本次反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6月30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7.8亿元的比例为221.57%,包括对公司及其属下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包含属下控股公司之间相互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9月28日,格力地产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0号。
因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1格地02”“22格地02”“23格地01”债券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等文件,银行间债券市场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格力地产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前任董事、总裁林强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对前任财务负责人苏锡雄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张晏维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天眼查显示,格力地产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894条,专利信息1条,著作权信息1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