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闻集团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不确定性,调查未完结股民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11月22日,华闻集团发布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
2024年10月21日,华闻集团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或“法院”)送达的通知书以及申请人三亚凯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的申请书,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海口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0月25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决定书,海口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华闻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4年10月31日,临时管理人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4年12月1日前,通过网络债权申报系统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推进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
风险提示显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不确定性。海口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不代表海口中院正式受理公司重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海口中院正式受理重整的裁定书,海口中院是否受理公司重整,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若海口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即使海口中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其对公司股价的影响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值得关注的是,10月25日,华闻集团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华闻集团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92024003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在股票维权领域深耕多年,曾经代理上百只股票索赔案件胜诉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上市后至2024年10月25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10月25收盘时持有华闻集团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天眼查显示,华闻集团成立于1991年,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是一家以从事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为主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