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鹏博公布股票交易大幅波动核查结果,正被调查律师征集受损股民维权

雷达财经 原创

2024-11-20 17:47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11月19日,*ST鹏博发布关于股票交易停牌核查结果暨复牌的公告。

股票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4日已累计8个交易日涨停,股价涨幅为48.67%,股价波动较大,投资者较为关注。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就股票交易情况进行核查。经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鹏博;证券代码:600804)自2024年11月15日开市起停牌,自披露核查公告后复牌。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近日,公司就股票交易波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鉴于相关核查工作已完成,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鹏博;证券代码:600804)将于2024年11月20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经自查,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主营业务目前没有其他重大变化,所处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尚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以及热点概念事项等。

经公司自查,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及敏感信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值得关注的是,11月18日,*ST鹏博发布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该日,*ST鹏博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42024010号)。告知书内容如下:“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11月17日,我会决定对你单位立案”。

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杨学平通知,杨学平于2024年11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42024011号)。告知书内容如下:“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11月17日,我会决定对你立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13年4月12日至2023年7月17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7月17日收盘时依旧持有;或者在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4月26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4月26日收盘时持有*ST鹏博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天眼查显示,*ST鹏博成立于1985年,深圳市中津博科技成员,位于山东省青岛市。

特别声明
本文为正观号作者或机构在正观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正观新闻的观点和立场,正观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最新评论
打开APP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微信扫一扫
在手机上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