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云科技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已被罚正面临投资者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2024年11月7日,佳云科技发布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4年11月7日(星期四)15:30;佳云科技在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6号物资置地大厦9楼06-08召开了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是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会议主持人是董事长郭晓群。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5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4亿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5亿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5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88.24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王晓琳律师及温骄琳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值得关注的是,10月30日,佳云科技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佳云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佳云科技的子公司佳节文化于2021年组织举办C-LOUD音乐嘉年华项目,该项目导致佳节文化发生重大亏损。佳云科技于2021年12月14日确认佳节文化2021年10月发生亏损6824.8万元,至2021年10月末累计亏损7063.24万元,占佳云科技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3.61亿元)绝对值的19.56%,根据《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五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佳云科技应当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亏损情况,但未及时披露。佳云科技于2022年1月28日公告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中披露了预计亏损情况,于2022年4月28日公告的《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佳节文化亏损金额。
综合考虑佳云科技子公司发生重大亏损事项已披露,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等情况,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并充分考虑各责任人员职责身份、任职期限、勤勉尽责程度等与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关联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一、对佳云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二、对郭晓群、钟亮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0万元罚款;三、对刘超雄、朱宏磊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4月27日期间买入,且在2022年4月27日收盘时持有佳云科技股票的投资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天眼查显示,佳云科技参与招投标项目2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9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