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通联年内股价跌超23%,涉嫌虚假陈述受损股民可报名索赔

雷达财经 原创

2024-11-08 22:42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石业 编|深海

11月8日,新通联股价报收于7.8元,小幅下跌0.89%。据Wind统计,年初至今,新通联股价累计下跌23.46%。

此前10月28日,新通联发布2024年三季报。报告显示,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6.37亿元,同比增长0.35%;归母净利润为3397.37万元,同比增长6.96%;扣非归母净利润为3252.68万元,同比增长4.93%。

报告期内,新通联基本每股收益为0.17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4%。

截至今年9月底,新通联的总资产为11.03亿元,其中流动资产5.87亿元,总负债3.1亿元,资产负债率28.13%。

值得关注的是,2022年9月30日,新通联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的公告》。

决定显示,2020年9月25日,新通联披露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联道威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湖州衍庆持有的华坤衍庆70%股权,交易作价10.15亿元。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逾期未支付首期余款,于2021年11月22日逾期未支付第二期余款,公司均未及时披露,直至2022年2月24日披露终止公告时才对上述事项予以披露,重组进展披露不及时,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上交所认为,新通联对重组进展披露不及时,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上交所公司管理一部决定:对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董事会秘书徐宏菁予以监管警示。

11月7日,雷达财经从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处获悉,近日,部分投资者诉新通联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终于迎来一审胜诉判决。经上海金融法院判决,新通联需向投资者赔付部分投资损失,扣除系统性风险后,赔付比例近90%。

作为该案件代理律师,王智斌评价此案称,新通联信息披露“虎头蛇尾”,尽管交易所只是纪律处分,在证监会未认定的前提下,但法院仍支持了投资者诉讼请求,这对其他同类型案件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天眼查信息显示,新通联共对外投资了20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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