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典防务收到上交所监管函,正被调查股民或可报名维权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10月31日,观典防务发布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观典防务于2024年10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科创公函【2024】0341号)(以下简称《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观典防务10月31日公告称,因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12.9.1条及相关过渡期安排,公司股票将于11月4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等规定,现提出如下监管要求: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当严格履行前期承诺事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筹措偿还占用公司的资金,尽快全额偿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及时采取有效的追偿措施,督促实际控制人立即偿还,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公司全体董监高应当举一反三,高度重视已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切实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公司治理,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三、公司持续督导机构中信证券应当勤勉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实际控制人尽快归还占用资金。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全体董监高、持续督导机构应认真落实本工函的要求,依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值得关注的是,5月28日晚间,观典防务发布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高明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高明立案调查。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
天眼查显示,观典防务成立于2004年,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航空运输业为主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