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化工担保额度总金额15.1亿,正被调查或还面临股民维权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10月29日,同德化工发布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据悉,同德化工曾分别于2024年4月14日和2024年5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30亿元。目前担保事项有了最新进展。担保事项一: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科创”或“承租人”)与德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银租赁”“债权人”或“出租人”)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德银(2024)回租字第07888号)及《抵押合同》,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同德科创以售后回租机器设备的方式向德银租赁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本金为2900万元,融资租赁期限为24个月,并由公司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事项二:近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同德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通”)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华润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华银(2024)深额保字(企业拓展五部)第815号),同德通向华润银行申请不超过2300万元的贷款,授信期限为1年,并由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同德化工称,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5.1亿元(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融资事项分别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损失的情形。
值得关注的是,同德化工还面临受损投资者维权。
8月9日,同德化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7202400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天眼查显示,同德化工参与招投标项目14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