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起早摸黑”上高架,交警:严查!

郑州日报 原创

2024-09-24 18:18

记者 刘地 通讯员 常鑫鑫

货车上高架不仅影响交通,还将对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还有部分货车驾驶人心存侥幸夜间上高架行驶,试图躲避交警检查。为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压降事故风险隐患,郑州交警十一支队紧盯辖区高架桥交通态势,尤其是在夜间时段常态化、高频次进行巡查防控,高压严查货车上高架违法行为,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郑州交警十一支队将近日部分闯禁行的货车予以曝光,希望驾驶员朋友们引以为戒,守法依规,文明出行:

2024年9月22日23时32分,刘某驾驶豫A2***Q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沿西三环高架行驶至西三环(科学大道至五龙口南路)时被民警查获。

2024年9月23日00时04分,马某驾驶豫A05***D号重型自卸货车沿西三环高架行驶至西三环(科学大道至五龙口南路)时被民警查获。

2024年9月23日6时35分,刘某驾驶豫A1***V号轻型栏板货车沿西三环高架行驶至西三环科学大道下桥口时被民警查获。

2024年9月23日6时39分,李某驾驶豫A7***A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沿西三环高架行驶至西三环科学大道下桥口时被民警查获。

2024年9月23日6时53分,聂某驾驶豫VB5***6号轻型厢式货车沿西三环高架行驶至西三环科学大道下桥口时被民警查获。

2024年9月23日6时55分,李某驾驶豫A9***H号重型栏板货车沿西三环高架行驶至西三环科学大道下桥口时被民警查获。

针对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使其认识到驾驶货车上高架的危害性,消除侥幸心理,并依法对其违反禁令指示的违法行为处以100元罚款,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在严查此类交通违法的同时,民警紧盯源头,走进运输企业检查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台账,对公司安全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行车安全。

郑州交警十一支队提醒驾驶员朋友:除道路施工、管养及抢险、救援等车辆在领取通行证后可以上高架,其他所有货车均不得在高架通行。对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对其给予罚款100元记1分的处罚。

货运司机要当心

勿图方便走捷径

驶入高架隐患大

遵守交规平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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