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股份被证监会立案,律师征集受损投资者报名维权

雷达财经 取材网络

2024-09-09 21:07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9月6日,诺德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公司董事长陈立志、副董事长许松青、董事会秘书王寒朵于2024年9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送达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02024005号、证监立案字0202024006号、证监立案字0202024007号、证监立案字0202024008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立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

雷达财经注意到,9月3日,诺德股份发布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销已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7),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129.16万股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此次回购股份注销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需通知债权人。2024年7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6)。本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公示期未满45天,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尚未完成注销,故公司还未开始实施此次回购。

天眼查显示,诺德股份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是一家以从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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