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尼电子董事会审议通过半年报,或还因信披事项遭股民索赔

雷达财经 原创

2024-09-02 22:56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2024年8月30日,东尼电子发布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88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本次会议由沈新芳主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东尼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议案。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在1月5日盘后,东尼电子披露,公司子公司东尼半导体与下游客户T签订的合同,2023年交付计划未能完成。

2月27日,东尼电子发布《上交所关于对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4〕0057号)。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东尼电子及时任董事长沈新芳、总经理沈晓宇、董事会秘书翁鑫怡予以监管警示。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因交易已无法如期完成,但东尼电子却没有及时披露实情,而是尽力隐瞒,直接影响到投资者的正确判断。

天眼查显示,东尼电子成立于2008年,位于浙江省湖州市,是一家以从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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