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特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被罚投资者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2024年7月31日,罗普特发布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相关事项的公告。
罗普特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相关事项的议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公司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激励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40人调整为39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9万股调整为127万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1.25万股调整为159.25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罗普特称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激励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10月31日盘后,罗普特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罗普特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0年、2021年,罗普特通过提前确认项目收入,虚增2020年营业收入2.14亿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34.65%,虚增2020年利润总额1.46亿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81.21%;虚增2021年营业收入1.12亿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5.42%,虚增2021年利润总额2074.74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0.41%;虚减2022年利润总额7310.09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30.84%。2023年6月20日,罗普特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按照公司“社会安全系统解决方案销售”模式,即以项目最终客户验收报告时点为收入确认时点标准,对上述项目相关定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更正。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罗普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陈延行、江文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对陈碧珠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余丽梅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张翔、刘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对林晓月、陈旻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对崔利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天眼查显示,罗普特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70条,专利信息335条,著作权信息23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