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入住希尔顿遭酒店监控,因“夜不归宿”被罚款3000元?消费者称罚款已退回

新偶

2024-05-29 17:03

作者丨范文
近日,据《上游新闻》报道,消费者汤先生身为酒店的钻卡会员,入住了北京王府井希尔顿酒店,却遭遇酒店通过监控其住宿情况,最终因为晚上未在房间过夜,而被额外收取了3000元的费用。

当事人声称:“在办理入住手续时,酒店明确告知会员,如若在住宿期间未经许可转让会员权益,需补交每晚500元的差额。我的情况是,为了调整时差,晚上选择外出游览,直至清晨才返回客房休息,却因此被要求额外支付3000元。酒店通过监控来核查我在酒店内的活动轨迹,这种行为难道不构成对客人隐私权的侵犯吗?”

5月24日,酒店前台工作人员回复称:“这是我们为了维护会员权益而进行的基本内部核查步骤。”

5月24日,北京王府井希尔顿酒店工作人员回复《上游新闻》表示:“根据顾客签字的承诺协议,当工作人员通过监控察觉到顾客夜间未归时,因怀疑可能涉及会员房价权益的非正当转让,故要求补交差价,这是为了捍卫其他会员利益而采取的一项基本内部审查措施。我们有责任辨别并处理那些可能违反规则使用希尔顿会员权益的行为……维护酒店会员的合法权益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且希尔顿集团总部及会员服务中心亦是鼓励并支持各酒店采取此类举措。”

5月24日,希尔顿酒店集团客服中心刘主管回应称:“我们确实了解到这位客人反映的情况,但事情的全貌可能较为复杂,需要提交情况报告给相关的公关团队去处理,可能会在2个工作日给予答复。”

5月25日,当事人汤先生表示:“我已经收到了希尔顿集团发来的英文邮件回复,确认那笔3000元的‘费用’已按照原支付路径退还给我,还为我接下来的旅程准备了特别的优待作为补偿,对此解决方案,我整体上感到满意。”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赵良善律师认为,住客作为酒店服务的接受方,其隐私权应得到酒店的充分尊重。而这份承诺书由酒店单方面拟定,并试图强制住客接纳,其内容明显倾向于加重住客的义务,同时减轻或免除酒店自身的责任,这构成了不公平的合同条款,即俗称的“霸王条款”,因此,该承诺书的有效性值得质疑。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有明文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非法收集、处理、传输或公开他人的个人信息。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酒店利用监控系统来核实住客的实际入住情况及有无违规转让房间等行为,这一做法源自对安全保障和经济效益的双重考量。假如监控装置的安装位置恰当,且所采集的视频资料被合理且有限度地运用,一般而言,这并不构成对个人隐私权的侵犯。反之,若监控的设置或信息的使用方式不当,则可能触及到住客的隐私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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