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前首富肖永明,又出事了

雷达财经

2024-04-17 09:18

雷达财经出品 文|肖洒 编|深海

被判无罪不足一年时间,“青海前首富”肖永明又被监视居住。

4月15日晚间,根据藏格矿业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肖永明家属的通知,肖永明因涉嫌刑事案件被自贡市公安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藏格矿业称,肖永明目前未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上述事项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权属产生重大不确定性,亦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雷达财经注意到,这已不是肖永明第一次涉嫌刑事案件,两年前其因非法采矿罪获刑,次年又被改判无罪。经历大起大落前,肖永明一度风光无限,他经营小酒馆起家,完成早期积累后跨界进入钾肥产业。

2016年藏格矿业借壳上市,肖永明家族身家暴增,以265亿元财富摘得“青海首富”的桂冠。然而,自2019年开始,“藏格系”资金问题持续发酵。肖永明实控的藏格矿业,今年以来风波不断,不仅子公司需要补缴巨额税费及滞纳金,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还因历史纠纷被司法冻结。

已非首次陷入麻烦

按照藏格矿业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肖永明因涉嫌刑事案件,被自贡市公安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我国第一位刑事诉讼法学博士卞建林指出,监视居住原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的,命令其不得擅自离开住所或者居所并对其活动予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方法”,适用条件和强制程度与取保候审相当,通常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法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的情况下适用。

卞建林表示,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中严厉性比较轻缓的强制措施,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而据北京权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斌律师介绍,被指定监视居住作为一种强制措施,一般最长时间为6个月,后续会视情况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对肖永明而言,这样的强制措施或已不再陌生。

2021年2月22日,藏格矿业公告称,肖永明因涉嫌非法采矿罪,已于2021年1月29日被青海省公安厅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肖永明涉嫌非法采矿,还要追溯到早期的一桩收购案。2006年,肖永明收购了上海宏筑物资有限公司(下称“宏筑物资”)100%股权,并借此成为了青海焦煤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青海焦煤”)的参股股东。

天眼查资料显示,青海焦煤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6000万元,宏筑物资认缴出资额2400万元,持股40%。

2011年,宏筑物资就将其持有的青海焦煤全部股权转给了臻鹏熠霄(上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自此之后肖永明或宏筑物资不再持有青海焦煤股权。

不过,在这年10月28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对青海焦煤的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金额10万元,处罚事由为公司木里煤田江仓矿区二井田项目在未向原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开采方式并擅自投入生产。

实际上,上述木里矿区作为青海省最大的煤矿区,曾因违法违规开采、过度开发造成当地草原湿地生态环境被破坏,引起舆论广泛关注。

随后,青海的管理机构进行了总体规划,木里矿区进入了统一规划、统一开发和统一管理的新阶段。

2022年,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单位青海焦煤公司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煤炭资源,被告人肖永明等明知青海焦煤公司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煤炭,仍积极组织或参与,其行为构成非法采矿罪。

被告人肖永明到案后积极退缴宏筑物资和从青海焦煤公司获取的全部违法所得2.94亿元,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对其判处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社区矫正机构建议适用非监禁刑。

肖永明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00万元。退缴的2.94亿元违法所得由扣押机关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不过,2023年8月份,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后认为,肖永明不构成非法采矿罪,改判无罪。

从饭店老板到钾肥大王

肖永明的发家往事,也堪称传奇。

1964年,肖永明出生在四川安岳县石羊镇启元村。他是家中长子,父亲肖方林没读过书,但脑子灵光,做过风箱、算盘和麻绳等小物件在当地倒卖。

改革开放的春风吹到四川时,肖方林放下小生意,在当地成立了安岳永鸿塑料厂。据称,到上世纪90年代,永鸿塑料厂的生意已颇有声色。

肖永明17岁就开始帮父亲打理生意,14年时间一路做到了副厂长,为此后创业积累了丰富经验。

1996年,肖永明前往格尔木打拼,和他人合伙创办了一家名为“小小酒家”的饭店。几千年前的格尔木,曾是丝绸古道南线上的一个驿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格尔木成为一座因青藏公路的修建和柴达木盆地资源的开发而迅速崛起的新兴工业城市,也是一座连接西藏、青海、甘肃三地的城市。

20世纪末,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全面铺开,格尔木这个三省交汇之地也迎来了人口增长高峰期。

肖永明来到此处,人生地不熟,他用心经营餐馆,生意日渐红火。公开报道称,在当时,“小小酒家”是格尔木餐饮界的标杆,凡去过格尔木的人无不知晓。

就这样,餐饮生意不仅让肖永明赚得了人生第一桶金,和南来北往的顾客接触还让他阅历大增,积累了丰富人脉。

格尔木最丰富的矿产资源是钾肥,有着“世界盐湖城、锂镁钾之都”的称号。2000年3月,为整合青藏铁路以东的钾肥资源,青海昆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昆仑矿业”)正式成立。

2002年,已涉足钾肥倒卖生意的“餐饮老板”肖永明,与妻子成立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下称“藏格钾肥”),这家公司也是藏格矿业的前身。

两年后,趁着国企改革的东风,肖永明以100万元购买了昆仑矿业1.25%的股权。昆仑矿业拥有着察尔汗盐湖的部分开采权,是全国第二大钾镁盐生产基地。

此后,肖永明围绕钾肥产业资本运作,通过多次收购和增资,到2012年藏格钾肥已成功获得昆仑矿业100%股权。

就这样,通过并吞国企,藏格钾肥成为仅次于盐湖集团的第二大钾肥企业,肖永明也获得“钾肥大王”的称号。

2014年,藏格钾肥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已分别达到26.83亿元和6.42亿元。两年后,这家公司借壳金谷源,上市后改名藏格控股(现更名“藏格矿业”),肖永明也登上青海首富宝座。

跨界钾肥让肖永明名利双收,但巨龙铜业却让其陷入困境。

巨龙铜业是肖永明另一“跨界”成果,但因开采难度大、需要投入的资金大,肖永明在多年输血后,试图在2018年将其运作装入上市公司,但最终以失败收场。

叠加肖永明实控的藏格投资被证监会查实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为解决债务和资金占用问题,肖永明放弃了巨龙铜业控制权,并将后者部分股权转让给藏格矿业。

藏格矿业2023年年报显示,公司持有巨龙铜业 30.78% 的股权,报告期内公司取得投资收益 12.96 亿元 , 占公司归母净利润的 37.90%,投资收益同比增加 5.71 亿元,增幅 78.81%。

报告期内,巨龙铜矿矿产铜 15.4 万吨,实现营收 102.35 亿元,净利润 42.11 亿元。

有分析认为,巨龙铜业旗下拥有中国最大的铜矿项目,能够带来的巨大财富可想而知。遗憾的是,肖永明未能将“铜矿大王”的称号收入囊中。

藏格矿业风波不断

肖永明一路蒙眼狂奔,其实际控制下的藏格矿业也麻烦不断。

2020年4月,藏格矿业等四家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遭证监会点名。证监会称藏格矿业造假手段隐蔽、复杂,在2017年7月至2018年串通上百家客户,利用大宗商品贸易的特殊性实施造假。

对此,藏格矿业被顶格罚款60万元,肖永明被罚款90万元并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此外,今年以来藏格矿业依然风波不断。

3月15日,该公司公告显示,公司收到郑州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恢复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并通过查询银行账户获悉公司的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6个账户合计冻结金额32.4万元。

公告称,该事件可以追溯到藏格矿业向金谷源借壳上市之前。根据重大资产重组时的相关承诺,金谷源的部分债务由藏格投资(控股股东)或其指定方代为承担,然后有权向借壳前的股东追偿。

与此同时,藏格矿业子公司藏格钾肥已两度受到税务稽查,合计需补缴税费及滞纳金近7亿元。

4月10日,藏格矿业公告,子公司藏格钾肥2021至2023年需补缴增值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各项税费及滞纳金共计4.8亿元,预计直接影响上市公司损益2.14亿元。

此前披露的年报显示,今年3月8日,藏格钾肥收到青海省税务局稽查局的税务处理决定书,需合计补缴2004年至2014年各项税费约0.56亿元,滞纳金1.32亿元,合计约1.88亿元。藏格矿业表示,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应由藏格投资、肖永明承担。

财报显示,藏格矿业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2.26亿元,同比减少36.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2亿元,同比减少39.52%。

藏格矿业主营业务为矿产资源开采,主要产品为氯化钾和碳酸锂。过去一年,公司两大主营产品均遭受价格下跌和成本增加,导致营收净利双降。

二级市场上,随着昔日青海首富再陷风波,尽管目前具体事项尚不清楚,但4月16日藏格矿业仍以跌停收盘,最新市值为46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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