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盛股票连续下跌异常波动,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2024年3月28日,*ST美盛发布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美盛,股票代码:002699)交易价格于2024年3月26日、3月27日、3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3.3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近期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二)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经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四)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主动买卖公司股票。控股股东因与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股票质押业务纠纷,根据(2022)浙0106民初7817号民事判决书,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被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经查询,赵小强持有1072万股以及美盛控股持有231万股已显示竞价成功,且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五)公司2022年度被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股票交易所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六)公司2022年度被年审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存在违规占用资金余额为76991.45万元。根据《深圳证券股票交易所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一)(四)项,9.8.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七)公司与实际控制人赵小强于2024年3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赵小强立案。在立案期间,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就相关事项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九)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对于公司被调查事项,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天眼查显示,*ST美盛注册资本9.1亿人民币,超过了99%的浙江省同行,实缴资本9.1亿人民币,并已于2021年完成了股权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