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东岗镇:用镜子照出“荣”和“耻”

一瓶瓶高档酒水瓶,一沓沓“人民币”(点钞券)和一把把䦆头,一顶顶安全帽,一本本催人上进的书籍,同时投映在迎面一面硕大的镜子上,一个鲜红色的“耻”字和一个金黄色的“荣”字,赫然映入眼帘,让人心头一震。这是林州市东岗镇在以案促改方面的新举措。

进入新时代,为切实抓好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工作,林州市东岗镇纪委整合本地正反两方面警示教育资源,进一步充实完善了镇级以案促改室。通过实物展示和图片说“廉”相结合,现场说法和真人忏悔相结合,动漫与光电相结合的方式,让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走进党员干部心灵深处。

东岗镇以案促改室设置了两个专柜。一个是“荣”专柜,陈列了大量从民间收集的修建红旗渠曙光洞和曙光渡槽期间,群众使用的䦆头,钢钎,撬棍,安全帽等,正面引导党员干部树立艰苦奋斗的意识,树立清风正气。另一个专柜是“耻”专柜,收集了高档酒瓶,购置了点钞券,用以警示农村党员干部管住自己的“嘴”,约束自己的“手”。并精选23起农村干部违纪案例,制成活动式的“卡片”警示展板,随时调换,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开展照镜子活动,对照“八荣八耻”和八项规定精神,让每一名党员干部照出自己的不足和差距。

同时,为凸显警示效果,东岗镇纪委还把一些本地违纪案例,搬上荧屏,通过多媒体投映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现场观看和聆听违纪人员违纪事实和忏悔语录,坚持做到“四必看”:即新入职干部必看,新发展党员必看,违纪违法人员必看,在职“一把手”必看。

一位姓郭的村党支部书记在现场开展以案促改后,动情地说:“用活生生的真人真事来搞教育,真正直击我们的心理,比任何说教都管用呀”。
作者:李驻军
编辑:杨晓刚
来源:法制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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