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服科技|企业出现欠缴税款和滞纳金的情况,该先交哪个?

上市公司ST大洲未按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又不能提供纳税担保,依据法律规定,决定并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于2月14日起阻止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出境。
一些企业因为资金紧张、管理不善等原因,会出现欠缴税款以及滞纳金的情况。那么欠税和滞纳金如何缴纳呢?缴纳时有先后顺序吗?
原政策
纳税人缴纳欠税时,必须以配比的办法同时清缴税金和相应的滞纳金,不得将欠税和滞纳金分离处理。(国税发〔2004〕第06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欠税加收滞纳金。)
原处理方式 — 相同比例配比处理
【案例分析】某公司产生欠税200万、滞纳金40万,若该公司筹集120万用于清缴欠税,根据“配比”要求,此120万中用以缴纳税款的部分为100万、用以缴纳滞纳金的部分为20万。此次“清欠”后,该公司还有欠税100万、滞纳金20万,并按100万欠税为基数继续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
因无法同时缴清税款和滞纳金,该企业的欠税无法得到清理。滞纳金越积越多,企业负担越来越重。
新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 《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自2020年3月1日施行,为了更好地为企业减负,规定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不再要求同时缴纳,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即欠缴税款与滞纳金不再“配比”缴纳、不再同时缴纳。
现处理方式1 — 先缴部分税款后滞纳金处理
【案例分析】某公司产生欠税200万、滞纳金40万,若该公司筹集120万用于清缴欠税,可以先将120万全部用以缴纳税款,这样“清欠”后该公司还有欠税80万、滞纳金40万,并按80万为基数继续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
欠税对应的滞纳金,金税系统会自行计算,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备查、核对。企业在资金相对宽裕时,可分期、尽快先归还欠缴的税款,减少滞纳金的产生,而原欠缴的滞纳金是不需再加收滞纳金或利息的。可最大程度地减少滞纳金支出。欠税与滞纳金分离缴纳,对纳税人有利。
现处理方式2 — 先缴全部税款后滞纳金处理
【案例分析】如果某公司欠税200万和滞纳金40万,若该公司筹集200万用于清缴欠税,可以先将200万全部用以缴纳税款,这样“清欠”后A公司还有欠税0、滞纳金40万,不存在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即企业仅仅欠缴40万元的滞纳金。如企业对滞纳金40万不能按照约定及时缴纳,税务机关可以单独对滞纳金40万按程序采取强制措施执行。(依据国税发〔2003〕47号)
总结
企业一旦出现欠税,税务机关将会无限期追征(国税函〔2005〕813号)。
税务机关发出《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超过期限仍没有缴纳的企业,税务机关可进行罚款,并且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税务机关定期公告欠税情况;同时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会受到影响。
根据新政策(总局公告2019年48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应缴纳的欠税和滞纳金不再要求同时缴纳。可以先交欠税,再依法交滞纳金。企业可以先将欠税缴清,待后续筹集到资金后,再缴纳滞纳金。每清缴一部分欠税,该部分欠税所对应的滞纳金就会停止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