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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薪招聘跟岗教师,这样的“机会”谁在受益| 正观快评

正观评论员 周也琪
2026-11-06 08:47
劳动换取报酬是基本准则,不能靠改换“跟岗”名头,就无视劳动者的付出

近日,山西太原万柏林区育华小学一则跟岗教师招募令引发热议。招聘信息显示,被招募者需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入职者需参与备课磨课、班级管理、课后服务、校园活动等工作,却明确该岗位无薪酬待遇,食宿全部自理。

11月5日,当事学校回应称,由于考虑不够周全,该招募目前已停止,并未实际招到人。

招募信息中提到的工作内容和待遇保障

校方一位工作人员之前还称,招聘目的是为应聘者提供学习平台,“跟岗人员不需要上课,但会跟随上课,参与学校活动等其他工作”,考核一个学期后,择优转为劳务派遣。据悉,该校今年6月、9月曾发布类似招聘,当时岗位名叫“跟岗实习教师”。

“跟岗”容易让人联想到师范生在校实习,但二者完全不同。在校生实习是学校人才培养的一环,以观摩学习为主,通常不承担常态化教学和班级管理任务。而此次招募面向已毕业的社会求职者,应聘者须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服从统一安排,承担实际的教学辅助工作。劳动换取报酬是基本准则,不能靠“跟岗”名头,就无视劳动者的付出。

判断劳动关系,看的是实质用工,而非岗位名称。只要劳动者符合就业主体资格、接受单位管理、从事的工作属于单位日常业务,即便未签订劳动合同,也可能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太原市万柏林区人社局仲裁院工作人员也明确表示:该校无薪招聘的要求不合规。只要付出劳动,就应获得报酬,不能拿储备、跟岗当借口,逃避法定用工义务。

校方所称考核合格后可转劳务派遣,难免有空头承诺的嫌疑;能否录用、何时录用均不确定,不能以此要求年轻人自费工作大半年。

很多想走上讲台的年轻人愿意沉淀自己、积累经验,但求职心切,不应成为用人单位无偿用工的突破口。学校作为育人阵地,更应带头守法:若师资缺口大,就走正规招聘渠道,依法计发报酬;若想搭建新人培养通道,也可设置见习岗位、发放相应补助,而不是让求职者自费打工。学校默许无薪用工,既损害求职者切身利益,也消耗教育行业公信力。

监管部门应及时核查处置,叫停这类不合规招募,完善学校师资招录和见习培养规范。同时也提醒求职的年轻人,面对无薪岗位多一份谨慎,学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成长历练值得鼓励,但任何成长都不应建立在无偿劳动之上;任何用工单位都不能突破法律底线,让劳动者白白付出。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编辑:左海涛
二审:王亚萍
三审:王长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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