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监控画面直播调侃,别把路人当流量“展品” | 正观快评
2026年3月底,张某到男友公司大厅等他,其间并无不当举止。当晚,监控画面却被公司老板王某在直播中公放,还对着她的身材进行点评调侃。直播约30人观看,其中还有人认识她和男友。4月初,张某被医院诊断存在严重抑郁、焦虑症状,她认为王某侵害了其名誉权,将王某告上法庭。
最终双方调解结案:王某当庭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并在抖音账号发布道歉视频保留7天。这个结果,给所有人划清了一条很实在的权利边界。
不少人有一个误区:画面来自公共区域监控,随便看看、随口调侃几句,不算什么大事。本案里王某也是这样辩解的,认为只是普通玩笑,监控拍的是公共地方,不该算侵权。但公共区域有摄像头,不等于镜头里的人就失去了肖像和名誉保护。
监控设立的初衷,是为了安防、留存事故证据,不是给主播当直播“展品”。未经本人同意,私自调取监控画面并放到直播间公开传播,本身就越界了。
言论自由也从来不是没有边界的自由。即便没说脏话,也在客观上造成了围观和不当评价。这场直播虽然只有约30人观看,但观众里有张某和男友的熟人。这种公开调侃很容易引来私下议论,给当事人带来心理负担。每个人的心理承受能力不一样,不能用“只是开个玩笑”,就要求别人无条件接纳。主播拿起镜头、开口说话,就要对直播内容负有审核和注意义务,不能拿别人的形象、外貌当成直播间的流量佐料。
这件事也戳中了很多人的日常顾虑。如今摄像头无处不在,公司大厅、餐馆、景区、街边店铺,出门在外随时可能不经意入镜。还有不少店主、主播随手开直播,路人不知不觉就进了画面。很多人即便心里不舒服,也选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沉默不等于同意,不发声不代表权利可以被随意忽视。随着大家权利意识增强,越来越多人懂得:被随意拍摄、当众评价,是可以拒绝、可以维权的。
随手一拍、随口一评,看着是小事,背后却连着肖像权、名誉权。摄像头记录的是场景,不是用来消费陌生人的工具;直播追求人气,不能建立在冒犯别人的基础上。
1000元赔偿不算多,却确认了一条底线:未经同意公开他人监控画面并加以调侃,哪怕画面来自公共区域,也可能构成侵权。监控拍得到,不等于可以随便公开;镜头之下,更要守住对他人人格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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