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新闻|郑州报业集团主办

居中 守正 观天下

自制“听话水”获刑:AI 该不该为危险配方“留门”|正观视评

正观评论员 任思凝
2026-10-29 11:00
以私自制毒、下药的方式满足猜忌、窥探他人隐私,已经触碰法律红线

▲点击观看视频

​近日,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披露的一起案件,值得警醒。 

2023年初,孙某与小丽(化名)确立恋爱关系。相处期间,待业的孙某因小丽的消费习惯倍感压力,又疑心对方与他人交往。两人之间的感情裂痕扩大,还存在经济纠纷。猜忌和怨气不断累积,孙某生出一个危险想法,想用“听话水”逼出所谓的“真相”。

为制作“听话水”,孙某借助AI搜索配方和操作流程,网购实验设备、化学原料,在家调配出56.62克含有γ-羟基丁酸的溶液。法院以制造毒品罪判处孙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在孙某家中查扣的部分物品 图源:拱墅检察

感情出现矛盾,可以沟通,可以分手,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以私自制毒、下药的方式满足猜忌、窥探他人隐私,已经触碰法律红线。

很多人只知道海洛因、鸦片是毒品,并不清楚,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同样是毒品。γ-羟基丁酸,是第一类管制精神药品,也就是俗称的“听话水”。它无色无味,少量摄入就可能会让人意识模糊、短暂失忆、失去自控力,过量摄入还会昏迷甚至死亡。

孙某明知“听话水”属于毒品,依旧自行调配,属于知法犯法。按照法律规定,非法制造、使用γ-羟基丁酸,无论数量多少,都按涉毒品犯罪处理。本案量刑较轻,是因为孙某自愿认罪认罚,不能由此低估这类行为的危害性。

更需追问:短视频平台为何会出现“听话水”科普?AI工具为何能提供制毒方法?网络平台为何可以买到相关化学原料?卖家是否以“实验耗材”“化学试剂”名义规避审核?平台是否尽到巡查、下架、报告义务?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回应,类似非法交易仍可能改头换面。

法律底线不容试探,任何以控制他人为目的的行为,都可能构成犯罪。守住边界,既是守法要求,也是对他人的基本尊重。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编辑:韩静
二审:王亚萍
三审:王长善
最新评论
打开APP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微信扫一扫
在手机上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