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场喜宴一个男主,不构成重婚不等于无责 | 正观视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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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办百日宴,楼下办婚宴,男主角竟是同一个人,实在荒唐。
近日,贵州六盘水一男子在同一酒楼与一女子办婚宴,又与另一女子办孩子的百日宴。两场酒席一个楼下一个楼上,当天便发生纠纷,有工作人员报警。承办酒席的商家称,两场酒席合同分别是两家人签约,酒席已办完,账也已结清。
此事引发重婚质疑。据当地官方权威渠道,当事男子吴某峰与女子孔某涵已登记结婚,其与前女友林某育有子女但未登记,不构成重婚;双方有经济纠纷,多部门正在联动处置。

事情真有这么“巧”,原本是两场喜事,却因男主角的双重身份引发纠纷。网传的两张现场海报,单看每张都幸福满满,放在一起却让人心生不适。网友的疑惑很自然:男主此次是不小心“暴露”,还是另有隐情?
律师解读,涉事男子与前女友育有子女但未登记,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婚姻关系,且举办百日宴本身也不等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因此不构成重婚罪。
但法律上不构成犯罪,不等于没有责任,更不等于行为合理。男子作为生父,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若现任妻子提起离婚诉讼,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从道德层面看,这场闹剧明显违背公序良俗。若男子两边的感情建立在欺骗之上,他就应当付出相应代价,否则对两位女方都不公平。
这场热闹的表象之下,承载着大众对忠诚婚姻、真挚情感的朴素期待。婚姻不止一纸证书,更是责任与承诺。法律划定行为底线,而道德约束人心。期待此事最终得到妥善处理,孩子的抚养问题得到安顿,当事人得到一个公正结果,也提醒所有人:感情不能投机取巧,责任不容敷衍欺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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