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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伤疤”重新披上绿装,成为文旅地标 新密:以高质效履职守护青山碧水蓝天净土

2026-09-07 17:02

“以前高岭山尽是黄土裸露、满目疮痍的矿坑,如今已覆土5万余立方米,现在种上了油松等树种,4万余平方米的植被让这座废弃矿山重新披上了绿装。新密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真是及时、管用,治好了高岭山这块‘伤疤’。”9月7日,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干警再次对袁庄乡高岭山矿山修复治理情况进行“回头看”时,附近村民张某高兴地说。

近年来,新密市人民检察院聚焦大气污染、危险废物违法犯罪、生态环境领域公益损害等重点,统筹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融合履职,一体推进惩治犯罪、纠正侵权、促进依法行政和修复公共利益,为新密的生态环境筑牢坚实屏障,用实际行动书写着生态保护的精彩答卷。


山体之变:矿山复绿,青山归来

新密地处嵩山余脉,多山多矿的地质条件曾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但长期开采对山体地貌和生态环境也造成了严重破坏——植被损毁、水土流失、山体裸露,修复难度大、周期长……

高岭山曾因粗放开采留下满目疮痍,新密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府检联动”共同发力、系统施治,目前这些大地“伤疤”已被重塑为文旅地标、富民热土,完成向“生态资产”的华丽转身,也已成为河南检察机关“警示教育+生态修复”的典范和“检护生态”专项行动落地见效的生动诠释。

袁庄乡高岭山的改变始于一份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新密某公司过度开采后未按规定进行治理和恢复,两处巨大矿坑长期裸露,山体生态严重失衡。而砂土长期裸露,就像一块伤疤,与周边绿树成荫极不协调,曾引起周边群众怨声载道。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这一线索后,及时开展走访调查核实,依法向负有监管责任的新密某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尽责履职,依法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对破坏的地质环境进行治理和修复。发出检察建议后,矿山治理和修复工程项目得以迅速启动,并在检察机关与行政职能部门的强力协同监督下,责任主体对受损地质环境进行边坡稳固、覆土绿化等系统性治理和修复,使高岭山的生态功能得到了有效恢复。该院还创新拓宽生态损害救济补偿路径,督促相关企业变“就地修复”到“异地补植”,该案也成功入选河南省检察机关首例异地生态修复典型案例。

“我院探索‘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办案模式,不仅让违法者承担法律责任,更让受损生态得到有效修复,今后我们将持续推广这项生态治理新机制,让法治护绿成效常态化、长效化。”新密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资源之盾:“亮剑”盗采,严守红线

生态治理不仅要修复存量,更要遏制增量。新密市人民检察院依托“刑事追责+民事赔偿”双重惩戒机制,以刚性监督筑牢资源保护屏障,将检察守护延伸至绿水青山的脉络末梢。

2025年8月,在办理一起非法采矿案时,刑检部门与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衔接配合,同步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生态环境功能损害评估,通过完善生态修复证据链条,法院最终判决违法行为人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976万余元,让“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警示一方”的震慑效应持续释放。

资源保护的边界不止于常规矿产资源。该院拓宽公益保护视野,将监督触角延伸至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资源,常态化开展河湖巡护、线索移送、问题督办,筑牢河湖流域生态资源安全屏障。2024年3月,针对短视频平台反映的新密市张华岭山体古化石遭非法采挖线索,该院迅速启动公益诉讼调查,邀请地质专家现场勘验,督促行政机关用“天眼”系统巡查隐患,及时修整山体929平方米,补种树木170余株,为不可再生的自然遗产拉起安全防护网。


碧水之清:纾解民忧,守护水城

民生无小事,碧水暖民心。群众房前屋后的水质、空气、村居环境,连着万家烟火、关乎日常冷暖,群众身边“小案”也都是生活中的大事。新密市人民检察院结合辖区乡村生态实际,坚持多维发力、综合施治,将水环境治理作为公益诉讼重点方向,用心用情守住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幸福。

位于新密某村的一处老年安置区,拆迁后因雨污分流配套缺失,形成480平方米的黑臭水体,高温天气异味刺鼻、蚊虫滋生,严重扰民,周边群众反映强烈。2024年6月,该院立案后,依法向属地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切实整改,强化治理。属地政府迅速行动,多方会商制定整改方案,打通排水管道,修缮封堵排污沟渠,根治污水难题,让村居生活环境重归洁净宜居。

农村治水纾解百姓愁盼,城市治水守护城市名片。溱洧水城作为新密重要文旅地标,周边出现污水横流问题。2025年3月,该院接到志愿者提报线索后,运用无人机航拍锁定污染源、测绘取证污染面积,推动行政机关投入19万余元实施综合治理,从源头切断污染,守护新密溱洧水城生态画卷。


长效织网:共绘生态保护“同心圆”

办好个案只是治理起点,以检察之力推动行业治理、守护创新生态才是目标,该院不断织密长效治理的网络,让生态保护从“单兵作战”走向“协同共治”。

运用数字赋能,拓展公益监督深度。该院与新密市智慧城市运行中心建立信息共享协作机制,定期批量获取“12345”网上问政留言数据,精准挖掘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损害线索,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的跨越。

生态保护是系统工程,不仅需要科技赋能,更需多方协同发力。该院依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不断拓展社会共治渠道,延伸公益保护广度。积极吸纳30名公益志愿者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通过公开听证、跟进监督等形式参与公益保护。

该院还依托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在新密市18个乡镇办事处设立专门联络员,广泛畅通线索来源渠道,推动社会监督与检察监督同频共振。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联合市林长制办公室建立“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与政协建立“提案+检察建议”衔接机制,通过“线索互通、信息共享、办案协同、成果共享”工作模式,实现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的同频共振。

从矿山复绿到碧水清流,从个案突破到机制重塑,一桩桩关乎村居环境、河湖山林的民生“小案”,一次次碳汇代偿、数字赋能的创新探索,一套套行刑衔接、多部门联动的共治机制,勾勒出新密检察守护绿水青山的清晰轨迹。2026年以来,新密市人民检察院督促处置固体废物200余吨,整治黑臭水体1400余平方米,修复林地80余亩,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263万余元。

“我院以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为契机,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始终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重要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强化府检联动,与各部门协作配合,不断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以法治力量守护新密绿水青山,实现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双向赋能,更让公正司法与老百姓心中的那杆‘秤’同频共振。”新密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 薛璐 通讯员 师艳娇 张胜利 文/图

统筹:闫佳佳
编辑:段景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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