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够了!公园凌晨5点多就“啪啪”个不停

“凌晨5点多,抽陀螺的‘啪啪’爆响就来了,一天断断续续不停,家里老人睡不好,孩子开学后没法静心学习。”8月31日,市民王先生向“郑在办”反映,中原区长江公园东南片区长期存在噪声扰民问题,历经数年反复投诉,扰民乱象始终未能根治。

清晨陀螺鸣响、入夜歌声扰人
附近居民饱受噪声侵扰
王先生介绍,长江公园东南片区是鞭陀爱好者的集中活动场地。每天清晨5点多,抽陀螺的爆响就会划破拂晓的宁静。早上7时至8时,大批爱好者聚集在此挥鞭抽打陀螺,尖锐刺耳的声响四处扩散。到了夜晚,大功率音响轮番登场,广场舞音乐响彻园区,还有歌唱爱好者使用外放设备演唱,噪音一直延续到夜间10点左右。


公园四周遍布居民小区,园内噪声毫无障碍地传入住宅。家中老人的睡眠频频被打断,新学期开学后,周边小学生居家学习、休息也受到严重干扰。
截至8月31日,王先生已多次通过各种渠道提交投诉,但问题始终得不到有效处置,劝导过后乱象很快反弹,不少居民苦不堪言。
鞭陀爆响、歌声回荡
公园文娱噪音屡劝难止
记者于8月31日晚间、9月1日上午针对市民集中反映的长江公园噪声扰民问题,开展实地走访。


8月31日19时许,公园广场的广场舞活动开启,大功率音响播放的音乐一直持续到21时才结束。广场舞散场后,园内两组歌唱爱好者继续架设外放设备演唱,歌声穿透力强、音量巨大,直至22时过后才陆续停歇。


9月1日早上,公园依旧十分热闹。东南片区鞭陀健身与广场舞同步开展,挥鞭抽陀螺的爆裂声和动感音乐交织在一起。经现场实测,园区噪声可达76分贝,远超居住区适宜噪声标准。


据悉,长江公园紧邻居民小区与医疗机构,属于噪声敏感区域。周边居民表示,该扰民现象已持续多年,相关部门虽多次劝导整治,但仅能收到短期效果,工作人员一走便故态复萌,这一顽疾迟迟无法根除。
柔性劝导难治本
公园噪声扰民屡治屡返
鞭陀健身、广场文娱本是丰富市民生活的休闲方式,但公共空间的娱乐不能以牺牲他人的安宁权为代价。
以往处置大多依靠街道、社区、城管人员现场文明劝导,对健身爱好者进行说服教育。但部分参与者片面强调自身健身权利,漠视他人合法权益。
工作人员离开后,噪声扰民便卷土重来,陷入“投诉—劝导—反弹”的恶性循环,仅靠软性约束难以化解这一积累多年的矛盾。
郑州市此前也出台管理要求,明确禁止22时至次日6时在公园广场开展抽打陀螺、甩响鞭等高噪声健身活动,但在现实落地执行中仍存在不少难点。


值得关注的是,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为公共场所噪声治理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据。
法典第五百九十三条规定: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开展健身娱乐活动,应当遵守划定的区域、时段、音量要求,采取降噪措施,禁止产生过大噪声污染环境。拒不改正的,个人可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单位最高可罚2万元。
在此之前,2026年1月1日施行的新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八条同样明确:
制造社会生活噪声,经劝阻、调解后仍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予以罚款甚至拘留处罚。叠加早已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噪声扰民治理已经告别单纯口头劝导的阶段,具备了刚性处罚抓手。
9月1日下午,记者将相关情况反映至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据了解,公园广场社会生活噪声分属不同部门处置:
· 公安部门负责处置广场舞、露天唱歌等音响外放扰民行为,对劝阻后仍拒不改正的可依法予以警告、罚款;
·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公园公共区域秩序管控,对抽陀螺、甩响鞭等高噪声健身行为开展巡查劝导;
· 公园管理单位承担场地日常管理责任,落实园区提示、现场劝阻工作;
· 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工业、建筑施工类噪声,并不直接处置此类社会生活噪声。
居民王先生期待,辖区公安、城管、公园管理等多部门联动,用好新近实施的法律法规,改变以往依赖口头劝导的治理模式,落实常态化巡查管控,明确公园文娱活动的区域、时段与音量标准,对屡劝不改的噪声扰民行为依法处置,切实破解噪声反复反弹的困局,守护周边群众的安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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